甘肃省公安厅关于在全省农村道路开展“八个严禁”专项行动的通告

31.07.2017  08:42

  原标题:甘肃省公安厅关于在全省农村道路开展“八个严禁”专项行动的通告

  (2017年第4号)

  今年以来,全省农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多发频发,违法载客、无证驾驶等问题尤为突出,导致发生大量交通事故,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严惩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遏制交通事故高发态势,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省公安厅决定,在全省农村道路开展“八个严禁”专项行动。现通告如下:

  (一)严禁农用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载客;

  (二)严禁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被吊销或者被暂扣期间驾驶农用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

  (三)严禁将农用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

  (四)严禁饮酒后驾驶农用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

  (五)严禁醉酒驾驶农用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

  (六)严禁驾驶报废、拼装农用三轮车及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上道路行驶;

  (七)严禁驾驶无号牌农用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上道路行驶;

  (八)严禁驾驶逾期未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农用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上道路行驶。

  违反上述“八个严禁”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分别给予最高罚款2000元、数种违法行为合并最高罚款4000元、拘留10日至15日的处罚、依法扣留车辆,其他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甘肃省公安厅

  2017年7月28日

甘肃农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最高可罚4000元并拘留
    新华社兰州8月2日电(记者姜伟超)农村道路新华
甘肃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和集中整治行动
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近期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交通甘肃省广播电影电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