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二十四个部门单位《关于印发促进消费带动转型升级行动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甘发改经贸〔2016〕392号
各市、自治州发展改革委(兰州新区经发局)、教育局、工信委(经信委)、公安局、民政局、人社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文化局、卫生计生委、工商局、质监局、新闻出版广电局、体育局、旅游局、邮政管理局、文物局、供销合作社:
为促进居民消费扩大和升级,充分发挥新消费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中的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经济发展新供给新动力,切实解决供需矛盾,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4个部门单位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消费带动转型升级行动方案》(发改综合〔2016〕832号),现转发给你们。为确保“十大扩消费行动”落到实处,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促消费带动转型升级工作的认识和工作责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省直有关部门要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全面清理不利于消费升级和产业升级的制度规定。同时,加强对口协调指导,结合部门职能和工作任务制定出台具体方案。各市州政府、相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加快研究制定具体贯彻措施,切实将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要强化舆论宣传引导,积极利用各类对外宣传平台,适时对外发布“十大扩消费行动”的进展情况和扩消费稳增长的政策措施,引导社会预期,促进消费较快增长和不断升级。
二是强化部门协同配合。建立由发展改革部门牵头,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地方政府共同参与的工作实施机制,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基础上,更好地发挥政府引导作用,积极营造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消费市场环境,以推进“十大扩消费行动”作为促进居民消费扩大升级、带动产业转型升级、增强经济韧性的重要手段,着力扩大有效供给,为经济社会发展增添新动力。
三是建立行动推进情况报送共享机制。省直有关部门、各市州政府要推动行业发展信息和数据共享,并在每季度末月25日前将落实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实施效果及时报省发展改革委汇总。省发展改革委要动态掌握消费领域发展趋势和变化,并将季度发展数据、典型经验和做法以及促消费方面的政策建议及时报国家。
省发展改革委 省教育厅 省工信委
省公安厅 省民政厅 省人社厅
省国土厅 省建设厅 省交通运输厅
省商务厅 省文化厅 省卫计委
省工商局 省质监局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省体育局 省旅游局 省邮政管理局
省文物局 省供销合作社
2016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