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林业厅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协助中国地震局开展地震监测工作的通知
25.03.2016 16:37
本文来源: 林业厅
现将《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协助中国地震局开展地震监测工作的通知》(甘政办函〔2016〕10号)转发你们,请认真执行。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防震减灾和地震监测工作,积极配合地震测量人员严格按照《森林法》和《自然保护区条例》的有关规定,做好林区防震减灾野外测量工作。
二、在林区开展防震减灾野外测量工作确需采伐林木的,要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手续。
三、各有关单位要指派专人配合做好防震减灾监测工作,加强林区资源保护,严防森林火灾,保障人员安全,确保林区秩序稳定。
2016年3月10日
本文来源: 林业厅
25.03.2016 1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