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的意见

26.04.2016  10:51


各市州、甘肃矿区国土资源局:

为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纪检监察机构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纪委关于加强派驻机构建设的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各级纪检监察机构监督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切实把握“三转”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国土资源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省纪委四次全会和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明确主业主责,聚焦中心任务,坚持求真务实,注重实效,着力解决监督意识不强的问题,克服越位、缺位、错位现象。紧密联系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际,把握工作规律,创新理念思路,改进方式方法,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全面提高各级国土资源纪检监察机构履职能力。

二、深入开展监督执纪问责

各级国土资源纪检监察机构要紧紧围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心任务,明确职责,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监督执纪问责上。

一是加强组织协调,当好参谋助手。各级国土资源纪检监察机构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协助党组织抓好安排部署和贯彻落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解,确定每一项任务的时间进度、工作标准和具体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督促反腐倡廉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推进反腐倡廉相关制度建设。及时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问题,向党组织提出意见和建议。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推进系统内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二是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全省各级国土资源纪检监察部门要对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和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内政治生活准则,落实省委省政府、国土资源部及厅党组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落实主体责任和执行决策部署不力的,有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党员和党组织,要严肃批评教育,对经教育仍不改正的要作出严肃处理。探索建立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纠错机制,充分发挥查办违纪案件在预防党员干部违反政治纪律上的重要作用。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维护政治纪律的长效机制。对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突出且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单位要启动问责机制,加大惩戒问责力度,追究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的责任,确保纪律刚性约束。

三是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和深化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持续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工作,进一步严格财经纪律,不断健全和完善防止“四风”问题反弹的长效机制。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进一步加大执纪监督力度,抓住重要节点,充分依靠干部职工的参与和监督,对违反“四风”问题的要指名道姓通报,使作风建设真正落地生根、成为新常态。

四是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围绕行政审批、评审评估、项目资金管理、招投标等关键环节,严肃查处违法违纪问题,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严格落实《国土资源行政审批和评审评估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六不准”》,对违反者要依纪作出严肃处理。要持续保持查办违法违纪案件的高压态势,形成有力震慑,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三、改进监督工作方式方法

今后,全省各级国土资源纪检监察机构不再参与行政审批、评审评估、项目资金管理、招投标等国土资源管理具体项目的监督。对一般性的议事协调机构,纪检监察机构原则上不再参与,改变过去参与具体业务决策过程监督的做法。要把职责外的坚决转出去,把职责内的切实担起来,不断加大监督力度,改进监督方式,重点对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履职的依法依规和遵章守纪情况进行监督审查,进一步提高监督的效果。

一是建立权力运行倒查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构按照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的职能定位,对行政审批、评审评估等事项,有计划地开展集中倒查或随时进行抽查,重点检查各单位在行政审批、评审评估、项目资金管理、招投标中是否存在失职渎职、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违法违纪问题。对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审计部门转办、检察机关建议整改的项目以及媒体和群众有反映的项目,开展重点核查。通过倒查发现突出问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二是落实“一案双查”机制。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对主责部门监管缺位、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进行问责。一个单位发生了系统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分管领导没有发现要追究,发现了不批评不教育要从严追究。对纪检监察部门匿情不报、压案不查、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对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单位,在查办当事人的同时启动问责程序,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三是深入开展巡查工作。按照厅党组的部署,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化对被巡查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着力发现领导干部是否存在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违纪违法问题;着力发现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违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着力发现是否存在违反党的政治纪律问题;着力发现是否存在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进巡查工作常态化,充分运用巡查成果,在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的同时,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落实。

四是统筹抓好日常监督。紧紧围绕国土资源管理权力运行,加大对重要事项、重要节点、重点环节的监督。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有针对性地开展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廉政考核等工作纳入干部日常管理,推动廉政监督与党员教育管理、人事管理相结合。加强领导干部廉政信息管理,及时开展对照核查,及时发现问题、查处问题。

五、坚持抓早抓小,建立健全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置机制。开展廉洁从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及时解决党员干部在政治思想、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洁自律等方面出现的一般性问题。不断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找准查实岗位风险点,制定切实有效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做好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等工作,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早打招呼、早处理,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违纪走向违法。

各级国土资源纪检监察机构要紧紧围绕开展好监督执纪问责,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敢于担当,敢于碰硬。纪检监察干部要心存敬畏和戒惧,忠诚、干净、担当,严守纪律,严于律己。要加强学习,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善于总结纪检监察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努力探索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驻省国土资源厅纪检组

201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