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谷县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县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

22.10.2015  21:33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省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甘办发〔2014〕78号)和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市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市委办发[2015]4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全县档案工作,推动全县档案事业的科学发展。近日,甘谷县委、县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县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全县各级党委、政府、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进一步提高对档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切实做好新时期、新形势下的档案工作。这是近些年来,甘谷县委、县政府再次以两办文件联合印发的加强档案工作的综合性文件,对推动新形势下全县档案工作的开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指导意义。
  《意见》紧密结合甘谷县档案工作实际,重点对强化档案工作重要性认识、完善档案行政管理体制、推进综合档案馆(室)建设、加强档案资源管理、加快档案信息化建设、提升民生档案开发利用水平、提高档案安全管理水平、加大对档案工作的支持保障力度等多个方面提出了23条具体、明确的的意见和要求,为全县档案工作指明了方向,更为全县档案工作有效开展提供了政策支撑。《意见》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县档案事业科学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充分体现了甘谷县委、县政府对档案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意见》的全面实施,将对全面提升档案工作服务甘谷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推动档案事业科学、可持续发展产生深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