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五一”节和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28.04.2018  18:32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五一”节和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州建设局、兰州新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矿区建设局:

今年以来,全省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五一”节和汛期即将来临,全省建筑施工领域即将进入施工高峰期,暴雨、大风、雷电等极端天气增加,洪水、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增大,给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带来极大威胁。为切实加强住建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五一”节和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建办质电〔2018〕1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一并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充分认识做好“五一”节、汛期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和隐患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全面安排部署汛期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全力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五一”节日期间和汛期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生产形势稳定。

二、结合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消除安全隐患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针对“五一”节和汛期安全生产特点,按照《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立即开展全省住建领域质量和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甘建发电〔2018〕25号)的具体要求,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突出住建系统重点领域,不断加强城市公园、动物园等场所安全监管,加强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安全管理,加强房屋使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对排查出的一般隐患要即查即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台账,将整改责任落实到人,限期进行整改,及时跟踪整改情况。

三、加强应急值守,做好期间信访维稳工作。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掌握节假日安全生产动态,确保信息畅通,发生紧急情况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把灾害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要督导企业、在建工地强化节日期间和汛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制定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安全自查自改,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适时组织抽查。同时,认真对待来信来访办理工作,及时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防止矛盾激化,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全省住建系统要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五一”节和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8〕7号)的精神,按照住建部、省政府、省安委办的要求,同时,结合正在开展的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切实做好近期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附件:《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五一”节和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建办质电〔2018〕13号)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