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省残疾人专项调查县级培训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26.11.2014  19:20

各市(州)、甘肃矿区残联,各县(市区)残联:

根据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加强残疾人专项调查县级培训督导检查的通知》(残联厅函[2014] 281号)精神,在省残联下发《关于做好全省残疾人专项调查县级培训工作的通知》(甘残联发[2014] 98号)的基础上,将有关补充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关于县级培训计划

根据全省残疾人专项调查培训工作方案和《关于做好全省残疾人专项调查县级培训工作的通知》(甘残联发[2014] 98号)有关要求,县(市区)抓紧制定培训计划,并按规定时间上报省市专调办审核批准。在上报的培训计划中必须附有培训计划安排表(附件1)、每期培训入户试填安排表(附件2)和第一期培训日程安排(附件3),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

二、关于县级培训规模和时间

根据中国残联最新指示意见精神,结合部分县(市区)相关建议,决定我省残疾人专项调查县级培训每期人数控制在150人左右,培训时间不少于2天。培训对象超过1000人的县(市区),每期培训人数可以控制在170人以内。

三、关于县级培训检查督导

根据全省检查督导工作方案部署,省残疾人专项调查督导组对县级培训全面检查督导,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坚持跟班听课,参与培训全过程,给予现场指导和答疑解惑,纠正不规范、不正确的做法,并对培训效果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估。请各县(市区)主动与省督导组联系,对培训方案的设计及有关重要事项汇报请示。全国专调办及省专调办将派员对部分县(市区)培训工作进行抽查。

四、关于授课质量保障

县级授课要按照省专调办统一印制的《调查员工作手册》和省级培训授课内容进行讲解,紧密结合本地实际,从入户调查“实战”出发,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事例,使所有调查员重点掌握《残疾人调查表》、《社区调查表》的指标解释、填表说明、询问技巧、填表方法以及自查、互查、议查方法等应知应会内容,并通过示教试填、入户试填和答疑讨论等形式巩固提高,确保县级培训做到“全覆盖、不走样”。为指导帮助搞好县级培训,全国专调办专门录制了培训课程录像,包括授课的视频和课件(PPT),省专调办也将全省专项调查培训资料上传省残联网站,并制作省级培训授课全程录像光盘,与县级培训使用的调查员手册一同下发各地。省专调办设立专项调查咨询平台,授课人员随时通过电话解答县级培训师资提出的问题。请各地专调办工作人员及培训师资加入“全国专调办专项调查工作群(群号130459780)”和 “甘肃省残疾人专项调查工作群”(群号329100468),及时交流、研讨。

附件:

1.XX县(市区)全省残疾人专项调查培训计划安排表

2.XX县(市区)全省残疾人专项调查每期培训入户试填安排表

3. XX县(市区)全省残疾人专项调查培训第一期日程安排

 

省专调办联系人:令小平

电 话:0931-8736070    18919110870

邮 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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