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甘肃省司法厅甘肃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02.04.2015  13:37

各市州党委宣传部、司法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甘肃矿区党委宣传部、司法局、普法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直各部门、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中央在甘单位:

      按照“六五”普法规划的部署,今年是检查验收年。开展“六五”普法检查验收是“六五”普法规划确定的重要任务,是检验和巩固“六五”普法成效的重要手段,对于全面完成“六五”普法任务,启动“七五”普法,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省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切实做好我省“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是省委、省政府转发的“六五”普法规划、省人大常委会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情况;宪法等国家基本法律、与经济社会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与民生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情况;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等五类重点普法对象学法用法情况;“法律七进”活动开展情况;依法治理工作尤其是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活动开展情况;法治宣传方式方法创新情况;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等。具体检查内容参照《甘肃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评办法》(以下简称《考评办法》)。

      二、检查方式

      (一)“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协调落实,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全力配合。

      (二)各地、各部门根据本通知,结合实际,按照《考评办法》的要求,组织开展自查。通过自查自检和查漏补缺工作,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整改,推动工作,并于5月30日前将自查情况报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省上组成检查验收工作组,按照《考评办法》的要求,采取实地考察、查阅文件资料、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抽样检查等多种方式,对各市州、省直部门、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中央在兰单位等进行检查验收。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各检查验收工作组检查验收汇报的基础上,对“六五”普法规划和人大常委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汇总,写出总结报告。

      (四)各地、各部门在检查验收过程中,及时发现“六五”普法先进典型,认真做好全国、全省“六五”普法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表彰推荐工作,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检查验收工作从2015年4月份开始,9月底以前结束。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检查验收工作是“六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是保障“六五”普法工作善始善终、保质保量完成的重要环节,是今年依法治省的一项重点工作。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人大和政府的领导和支持,把检查验收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年度工作内容。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和司法行政机关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亲自挂帅,切实抓好落实。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六五”普法规划和人大常委会决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根据本通知精神和《考评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制定切实可行、具有可操作性的检查验收实施方案和考核验收标准,保证“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实事求是,保证质量。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深入细致地开展检查验收,认真总结工作成绩和经验,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典型,保质保量地完成检查验收任务。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扎实工作,务求实效,坚决防止在检查验收工作中图形式、走过场,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

      (三)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我省的检查验收工作采取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自下而上、逐级验收的方式,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地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协调本地区“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条块之间要加强沟通,以块为主,相互配合,避免重复检查验收。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制定周密的宣传计划,加强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配合“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组织开展“六五”普法陇原行系列宣传活动,集中宣传各地、各部门“六五”普法取得的突出成效,宣传各类学法用法的好典型、好经验,以此为契机,广泛宣传我省法制建设成就,宣传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绩,为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    甘肃省司法厅

甘肃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3月30日

责任编辑:马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