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定责任田共谱清廉曲—宁县“两个责任”标准化体系建设
岁末年初的宁县大地,寒冷中涌动着风清气正的浓浓暖意。漫步宁县城乡,一幅幅漫画,演绎廉政多彩文化;一条条标语,敲响廉政自勉警示钟;一系列举措,绷紧廉洁自律之弦……去年以来,宁县以推进“两个责任”标准化体系建设为契机,清权确责传导责任,聚焦中心精准发力,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
以上率下 在牵头抓总中清权确责传压力
“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敢抓敢管,做好表率,抓好班子,带好队伍。”,这是宁县县委书记马斌在县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上,向全县人民作出的郑重承诺。
思想认识的深度,决定落实的力度。为了精准有效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确保责任分解到位,职责落实到位,宁县通过网络宣传、专题学习、集体约谈等方式,打出“组合拳”,努力增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责任担当意识。县委党建网、廉政网全文转载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市委《实施办法》和标准化体系重点内容,县委中心组组织专题学习,并对“两个责任”标准化体系建设提出明确要求,书记、县长身体力行主体责任,以上率下约谈乡镇、部门负责人,各级党政“一把手”签字背书做承诺,层层约谈传导责任和压力,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落实机制。
责任清才能职责明,职责明才能敢担当。按照“图标式分责、链条式传导、网格式覆盖、倒逼式追责”的标准化管理模式,宁县把制作“两图一表”(《党委主体责任追责图》《纪委监督责任追责图》《主体责任分解表》)作为清权确责、规范权力运行和传导责任压力的重要手段,县、乡、村分级分层次细化明确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纪检监察组织的监督责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任务,增强了责任担当意识,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网络体系,保证了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聚焦中心,在履职尽责中强化担当抓落实
去年,县委常委会先后5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县委书记马斌亲自督办案件查办工作19次,约谈乡镇、部门负责人80人次。县纪委书记调离后,县委代管副书记邓丽娟坚持重大问题亲自协调、重要工作亲自部署,全程主持县纪委工作,常委班子成员人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调研3。2次,给全县各级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做出了表率。
宁县县委、县纪委聚焦“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新生态”这一中心任务,步调一致同向发力,突出纪律作风建设,借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和市、县委实施细则为重点,制定出台干部纪律作风“一规定两办法”(《关于进一步严明党员干部纪律作风的暂行规定》《关于规范干部职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实施办法》《宁县机关干部作风监督检查办法》)。“四大家”领导率先垂范抓落实,推行一线工作法,基层调研轻车简从;压缩全县性会议20多场次,精简部门简报8种;出台公务接待“七不准”,“三公”经费同比下降20%;严格腾退超标准办公用房,坚决抵制特权思想。坚持问题导向,查纠整改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四风”问题406条;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6个专项整治活动。建立作风问题明察暗访机制,3次开展纪律作风大检查,5次开展明察暗访,大力整治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购买年货节礼、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借机敛财等违纪行为。严明纪律,立案查处党员干部违纪案件22起,处分处理违纪人员41人,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12个,处分违纪人员30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刹风整纪的高压态势,营造了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氛围。
突出主责 在深化“三转”中转深化改革求实效
“个别纪检监察干部在履行监督职责时心存顾虑,畏首畏尾,根本原因是思想认识不到位,责任担当意识不强,这就说明三转还没有真正转到位……”。县纪委书记马光荣在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2014年度考核述职述廉大会上如是说道。
去年以来,宁县把深化纪检监察机关“三转”,改革纪律检查体制机制,聚焦主责抓监督作为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的根本途径和重要目标。优化县纪委内设机构,在保持8个职能室不变的情况下,将6个室的职能调整到执纪监督和案件查办上,进一步增强主业力量;清理退出议事协调机构98个,保留11个,集中精力抓主业;及时调整18个乡镇、5个部门纪委和44个派驻(出)机构67名负责人工作分工,专职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注重纪检监察工作创新,改变以往坐等来信来访、专项检查和跟踪督查等“大而全”的监督方式,采取跟踪网络舆情、不定期明察暗访、案件线索移送等务实有效的监督方式,并综合运用警戒提醒、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综合手段执纪问责;同时创新吸收群众代表参与办案和乡镇交叉办案模式,有效地解决了基层办案力量薄弱、执纪干扰较大的问题,提升了纪检监察机关的执纪监督问责效能;突出纪检监察干部教育管理,制定出台了《宁县纪检监察干部纪律作风“八要八不准”规定》,推行以县纪委为主对乡镇、部门纪委书记和派驻(出)机构负责人进行的年度考核制度,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执纪“铁军”,提升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杨强 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