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用工作场所”禁烟暗吐着权力烟圈
近日公布的《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草案修改建议稿)》与此前相比,对“禁烟范围”有所调整,出现“共用工作场所室内禁止吸烟”等表述。这意味着单位领导的单人办公室可以吸烟。这一条款引发外界争议。(9月19日新华网)
就是否在工作场所禁烟问题,北京市的相关讨论博弈不断,给禁烟上了一堂生动的禁烟课。在这堂课里,国内禁烟为什么磕磕绊绊,效果不佳,多少也有了一个很现实的注脚。
在是否包括将工作场所室内区域统一禁烟,有的委员将《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草案)》中“工作场所的室内区域”的表述,变成“共用工作场所的室内区域”。将本来是亮点的条款给抹杀掉了。其中的理由是“有的委员建议避免‘一刀切’”。诚然,所有的政策决策,有不同的声音是一个很正常的现象。但在禁烟这条利国利民还利己的政策之下,“有的委员”变工作场所为“共用工作场所”,其意思比较明显,即“领导单人办公室”可不在禁烟范围内,其所衍生的媚权恋权之势可见一斑。
这些委员提出将工作场所变成“共用的工作场所”,貌似就是将领导的单人办公室“摘”出来。但是,从广义上来说,领导的办公室,也难跳脱出“共用工作场所室内区域”的范围之内。因为,领导的办公室,虽然使用主体是领导个人,但是,该办公室并不是其纯粹的私人空间,而是基于公共利益而设的公共服务空间。既有其他同事到领导办公室办事,还有其他群众来办公室办事,煞费苦心地将工作场所室内场所限定为“共用的工作场所”,只不过就是为领导在单独的办公室吸烟提供一个规则支撑罢了。而新闻中的“有的委员”,不妨在现实中找出来,这样的委员到底是哪些人,是领导还是服务领导的人?
中央“两办”在2013年年底出台了《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第四条明确规定,要把各级党政机关建成无烟机关。这样的目标自然包括机关的各个场所,而没有一点例外。特别是指党政机关的室内空间,不管是普通机关干部所处的共用工作场所室内区域还是领导个人单独使用的场所。
共用工作场所室内区域之争,已然超出了吸烟禁烟这个单一话题范围,徒生出“只许领导吸烟不许同志点火”的政策性歧视之嫌。这与国务院今年下发的要求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是相背离的。国内禁烟,之所以效果不佳,除了制烟产业的经济利益博弈之外,还有或多或少的“领导们”的吸烟利益之博弈。禁烟政策,不仅需要一纸政令,更重要坚定地贯彻执行。这一点,尤其需要领导同志带头先行而不是相反,“共用工作场所”显然与此相背离,其所暗藏着供权力吞烟吐雾的空间,必须要治理掉。
文/张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