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与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关于深化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全文)
应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邀请,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总统穆罕默德·阿什拉夫·加尼·艾哈迈德扎伊于2014年10月28日至31日对华进行国事访问。访问期间,习近平主席同加尼总统举行会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分别会见加尼总统。加尼总统还出席了阿富汗问题伊斯坦布尔进程第四次外长会开幕式。
一、双方忆及中阿久经考验的传统友谊,对阿富汗开展和平重建以来中阿关系取得的长足发展感到满意。双方决定在新时期进一步深化中阿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推进在政治、经济、人文、安全以及国际地区事务中的合作。
二、双方同意保持高层交往势头,深化政治互信。双方表示将高度重视中阿关系,保持密切合作,加强战略沟通,推动两国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向前发展。双方将进一步促进两国政府、立法、司法机构和政党间的交流与合作,增进相互理解和信任。
双方承诺坚定支持各自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不允许各自领土被用于从事反对对方的任何活动。阿方将继续坚定奉行一个中国政策,坚定支持中方在台湾、涉藏、涉疆等问题上的立场。中方感谢阿方在涉及中国核心利益问题上给予的支持,尊重阿富汗人民根据自身国情选择的发展道路。
中方希望看到一个团结、稳定、发展、友善的阿富汗。中方欢迎阿富汗顺利完成总统选举,祝贺阿富汗成功实现政治过渡,支持“阿人主导、阿人所有”的和平与和解进程,希望阿富汗早日实现持久和平、稳定与发展。阿方赞赏并欢迎中方在阿富汗问题上发挥建设性作用。
三、双方同意充分发挥中阿经贸合作联委会机制的作用,尽早在华召开经贸联委会第二次会议,探讨扩大和深化两国经贸投资合作。双方对中阿商业论坛成功举行表示祝贺,相信这有助于增进中国企业对阿了解,扩大中方对阿投资机遇。
双方认为,埃娜克铜矿项目和阿姆河盆地油田项目对于促进阿富汗经济自主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双方愿通过友好协商,推动这两个项目取得实际进展,为帮助阿富汗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发挥积极作用。中方鼓励有实力的中资企业赴阿参与经济建设,在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以及包括水电站建设在内的资源和能源开发等领域同阿方开展合作。阿方将根据其法律法规,为中国在阿投资尽可能提供便利。
中方重申支持阿富汗和平重建进程,将一如既往地向阿富汗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双方同意,2014年中国政府将向阿方提供5亿元人民币无偿援助,并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政府经济技术合作协定》。未来3年(2015年至2017年),中方将向阿富汗提供总额15亿元人民币的无偿援助。中方将积极支持阿方加强能力建设,未来5年将为阿富汗培训3000名各领域专业人员。阿方对中方长期以来为阿富汗和平重建提供的真诚帮助表示衷心感谢。
阿方欢迎丝绸之路经济带倡议。作为古丝绸之路的历史传统过境路线,阿富汗愿与中方密切合作,共同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双方认为,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对促进中阿互利合作和地区互联互通具有重要意义。
四、双方同意,中阿两国将以2015年中阿建交60周年作为“中阿友好合作年”,以此为契机,举行一系列纪念活动。双方同意在文化、教育、青年、妇女、公民社会、媒体等领域加强交流与合作,进一步增进两国人民之间的了解和友谊。中方将邀请阿方派团来华出席第十四届亚洲艺术节。中方将继续鼓励和支持阿学生来华学习,未来五年将通过各种渠道向阿方提供500个中国政府奖学金名额。中方将支持在阿开展汉语教学。中方将推动两国媒体加强互动,支持阿方促进妇女权利和赋权妇女的努力,为阿富汗妇女儿童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双方同意互免持外交护照人员签证,并采取进一步措施便利两国人员往来。
五、双方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分裂主义以及有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