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三运:打造“两个共同”示范区 推动民族工作创新发展
打造“两个共同”示范区 推动民族工作创新发展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王三运
甘肃自古以来就是维护国家统一的战略要冲、生态安全的重要屏障、民族团结的桥梁纽带、中西交流的陆路通道,做好民族工作不仅事关全省改革发展稳定,而且对西北乃至全国工作大局都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把甘肃建设成为“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示范区”。围绕这一战略定位,甘肃作出了建设“两个共同”示范区的重大决策部署,积极打造推动民族工作创新发展的平台载体,着力发挥示范区建设在推动民族地区发展中的辐射带动效应、在增进民族团结进步中的宣传引导效应、在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中的综合示范效应,不断巩固了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的生动局面,为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营造了良好环境。
牢牢把握大局,确保政治方向正确
政治方向不仅事关事业成败,而且事关党的政权稳固和国家长治久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族工作,对事关全局和长远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进行了深刻阐述,提出了许多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和新要求,为我们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族工作指明了方向。习总书记指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新形势下做好民族工作必须牢牢把握的正确政治方向。”实践中,我们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把握民族问题的阶段性特征,不断深化对基本国情的认识,立足省情实际研判形势、制定政策、推动工作,确保了民族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道路创新发展。
一是坚持和完善基本政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之一,符合我国国情、符合各民族共同利益。围绕更好地发挥好这一政治优势,我们颁布了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积极开展自治条例修订工作,2个自治州、7个自治县都颁布实施了自治条例,全省民族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达到60多件,民族法规体系进一步健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将坚持这一基本制度不动摇,不断推进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完善和发展,为实现“两个共同”目标、促进各民族大团结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二是全面正确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准确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直接关系各族群众的权益福祉,直接关系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进步,直接关系改革发展的稳定大局。实践中,一方面,我们在提升政策理论水平上下功夫,采取多种形式不断深化对民族政策的学习教育,引导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学习民族理论和方针政策,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分析民族问题,形成鲜明正确的政治导向;另一方面,在用足用活政策上下功夫,把中央的要求同自身的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同少数民族群众的需求结合起来,积极争取扶持政策、全面落实优惠政策、科学制定配套政策,有效保证了中央大政方针的贯彻执行。
三是立足全局谋划民族工作大计。从强化顶层设计入手,制定出台了《“十二五”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专项建设规划》、推进全省藏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实施意见”、支持临夏回族自治州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和专项规划,从政策和制度层面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提供保障。比如,优先把民族地区聚居村纳入整村推进扶贫开发规划、优先安排民族地区教育经费;对口帮扶工作实行经济支援、干部支援、科学技术支援“三结合”和规划、项目、资金“三对接”,等等。特别是围绕建设“两个共同”示范区的目标任务,从基础设施建设、生态安全、特色优势产业、民生改善、社会事业和民族宗教6个方面率先开展建设试点,在省内外产生了良好影响,打造了民族工作的品牌,开辟了符合甘肃实际的民族工作新路子。
积极推动发展,确保核心任务落实
习总书记深刻指出:“增强民族团结的核心问题,就是要积极创造条件,千方百计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抓住发展这个主题,就抓住了新形势下正确处理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的根本。甘肃民族地区总面积占全省的40%,而且大多处于高寒阴湿和偏远落后地区,社会发育程度相对滞后,贫困面积大、贫困程度深,少数民族贫困人口达87.75万、占全省贫困人口的15.89%,扶贫攻坚、加快发展的任务十分艰巨。近年来,我们着眼实现民族地区与全省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深入组织实施“1236”扶贫攻坚行动,即紧紧围绕持续增加贫困群众收入“一个核心”,做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两个不愁”,落实扶贫对象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三个保障”,实现基础设施建设、富民产业培育、易地扶贫搬迁、金融资金支撑、公共服务保障、能力素质提升“六大突破”,采取更有力度、更加精准的措施,推动民族地区各项事业取得了新的进步。这些年民族地区主要经济指标增幅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去年实现生产总值440.4亿元,同比增长15.6%,增幅高于全省4.8个百分点;固定资产投资、城乡居民收入也分别高于全省11.5、4.5和2.8个百分点,民族地区生产总值占全省的比重由2005年的5.6%上升到2013年的6.9%,发展势头越来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