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铁分院采取“三项措施”提高公诉案件质量

05.06.2015  16:30

      自全国检察机关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以来,为规范公诉环节司法行为,集中整治公诉环节司法不规范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兰铁检察机关公诉水平,加强审查起诉工作专业化、规范化建设,兰铁检察分院公诉处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公诉环节存在的司法不规范问题,采取“三项措施”,不断提高公诉文书质量,增强出庭公诉、抗诉能力,适应铁路检察机关改革的新形势和新任务。
      一是针对铁路检察体制改革过程中公诉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未雨绸缪,组织业务学习。除了认真组织学习刑法、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等法律、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外,着眼于跨区域检察业务改革,自觉加强行政诉讼、民商、知识产权、海关、民航、水运、环境资源、食品、药品等法律知识的学习,以适应铁路检察机关改革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同时,组织两级五院公诉部门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到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上海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学习公诉工作方面的成功经验以及设立跨行政区域的检察院后铁路检察机关公诉工作应对措施,还组织参加了最高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检察厅组织的公诉案件庭审观摩评议活动,将内部业务学习与外出考察学习有机结合起来,增强公诉队伍的紧迫感、危机感,不断提高兰铁公诉队伍整体素质。
      二是结合参加2014年全国铁检机关优秀公诉法律文书评比活动的情况,着眼于法律文书公开,针对两级院公诉法律文书制作方面存在的问题,根据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法律文书格式样本(2013版)的规定,制定规范法律文书制作刚性规定,对公诉环节起诉书、公诉意见书、不起诉决定书、抗诉书、审查报告等主要法律文书的制作要求、印制格式作统一规定,使公诉法律文书更加规范化、标准化,不断提高公诉法律文书质量。
      三是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着眼于提升公诉人出庭指控犯罪的能力和审判监督能力,根据《2015年铁检机关开展公诉案件庭审观摩评议活动工作方案》和《2015年全省公诉工作要点》,分别制定了兰铁检察机关开展“优秀公诉示范庭”、“优秀公诉法律文书”评比活动方案,积极组织开展“优秀公诉示范庭”、“优秀公诉法律文书”评比活动,不断提升和促进公诉队伍整体水平和能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