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铁分院办案工作区通过检查验收取得准用证资格

26.08.2016  17:37

      在兰铁分院党组的高度重视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经过4个多月的紧张施工,投资500余万元、建筑面积330平方米的兰州铁路检察分院办案工作区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地顺利建成,达到《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建设标准》,近日,经省院法警总队的检查验收,取得准用资格,并颁发了 “甘肃省检察机关办案工作区准用证”。
        去年初,该院党组在安排部署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时,就兰铁检察两级院没有正规办案工作区、没有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地问题作为重点议题进行专题研究。党组决定,下决心解决这个阻碍办案规范化的突出问题。经反复考查并请示省院有关部门,确定购置330平方米的一楼住宅,建设全新的办案工作区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地。本着标准高、使用规范便捷的原则,按照《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建设标准》,精心设计和施工,建设成功能齐全、科技含量高的办案工作区。办案工作区的建成,彻底结束了兰铁检察两级院长期以来没有正规办案工作区的历史,办案规范化从此将迈上一个新台阶。
        该院陈晓春副检察长在通过验收时强调:法警部门要以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做好办案工作区的管理和使用工作,按照高检院和省院要求,结合办案工作需要,不断完善硬件建设,强化信息功能,努力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办案工作区建设的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