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状告市政府 兰铁两级法院跨行政区划管辖案件
原标题:不服行政复议 公司状告市政府 兰州铁路运输两级法院集中管辖我省部分行政案后,昨日首敲法槌
新华网甘肃频道消息 12月25日上午9时30分,在兰铁中院第一、二审判法庭,清脆的法槌敲击声接连响起,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和兰州铁路运输法院同时正式开庭审理行政诉讼第一案。据悉,这是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自2015年12月1日起,由兰州铁路运输两级法院集中管辖我省部分行政案件后,兰铁两级法院首次开庭。
【现场一】
不服行政复议决定书 公司状告市政府
2012年3月19日,兰州黄河风情线管理办公室与兰州沙滩体育岛签订“使用河道滩地合同”,约定近水广场西端台阶以西,雷坛河入黄河口以东,黄河南岸到滨河路河堤之间形成的东西走向条形河道滩地,由兰州沙滩体育岛使用并投资平整场地、硬化地面、改善环境,将该地段改建成为社会提供健身、休闲、娱乐服务的活动场地。合同还约定,双方每年按规定续签合同,实行合同备案;合同期满后兰州黄河风情线管理办公室继续与兰州沙滩体育岛签订使用合同。2015年3月20日,兰州沙滩体育岛以其要求与兰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续签“使用河道滩地合同”,城管执法局未予答复为由,向兰州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兰州市人民政府审查认为,是否续签“使用河道滩地合同”,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纠纷,不属于行政复议受理范围,于2015年3月26日作出兰府复不字(2015)5号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对于该行政复议决定书,兰州沙滩体育岛不服,于8月17日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该决定。
昨日上午,这起行政案件在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庭审中,记者了解到,此案经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由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理。因本案是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将行政协议纳入行政案件受理范围后,我省法院审理涉及行政协议的第一起行政案件,当事人争议较大,故合议庭在评议后将择期宣判。
【现场二】
不服行政处罚 食品厂状告工商胜诉
与此同时,在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的二号法庭,兰州铁路运输法院的行政第一案也在开庭审理。该案的原告是甘肃某食品有限公司,被告为兰州市七里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案由是工商行政处罚。
据甘肃某食品有限公司(简称食品公司)诉称,2014年12月29日,被告兰州市七里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简称七里河区工商局)收到第三人兰州某生物乳业有限公司的投诉材料(简称乳业公司),投诉该食品公司从2014年10月开始生产销售的一款“藏家奶茶”乳制品包装装潢中使用与乳业公司第3816237号“氆氇”彩条图形注册商标近似的彩条标志,侵犯了乳业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2015年1月22日,七里河区工商局向食品公司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销毁侵权包装。因食品公司未按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停止侵权行为,该局于4月14日立案,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于2015年6月15日作出七工商处字(2015)第107号行政处罚决定:1.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2.处以罚款349280元。
兰州铁路运输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七里河区工商局认定原告食品公司侵犯第三人乳业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事实,没有达到证据确凿的证明标准,作出的工商行政处罚决定,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法庭经合议后,当庭判决撤销被告兰州市七里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作出的七工商处字(2015)第107号行政处罚决定。
【新闻延伸】
跨行政区划管辖案件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庭审结束后,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了这两起案件的特殊性。记者了解到,为切实解决行政诉讼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等突出问题,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自2015年12月1日起由兰州铁路运输两级法院集中管辖我省部分行政案件:兰州铁路运输法院集中管辖原由兰州市、白银市、定西市所辖的20个县(区)基层人民法院和兰州新区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理原由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被告所在地在兰州市范围内且为县处级以上行政机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除外)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
这两起行政诉讼案件因当事人争议大、法律关系复杂、具有典型性而颇受社会关注。兰铁两级法院开庭审理第一起行政案件,意味着我省法院在推进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的改革中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 编辑:王生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