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银行连续四年进入十强连续五年保持甘肃省金融企业纳税第一大户地位

01.04.2016  07:22

    【本报讯】3月31日,2015年度甘肃省纳税百强排行榜出炉,兰州银行以纳税额12.6134亿元连续四年进入前十强,连续五年保持甘肃省金融企业纳税第一大户地位。

    数据显示,2011年,兰州银行以纳税额2.8825亿元,成为甘肃省金融企业纳税第一大户。2012年,兰州银行纳税额以翻番的势头突破6亿元,达到6.1249亿元,迈步进入榜单第10位,作为兰州本土企业,进入全省纳税企业百强榜前10名的,兰州银行是第一家,作为甘肃金融企业,进入全省纳税企业百强榜前10名的,兰州银行也是第一家。

    纳税额是依法纳税企业对外的真实展现。2015年,面对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严峻形势,兰州银行努力探索经济下行的应对之策,以打造差异化竞争优势为核心,以更为科学、更为有效的措施严控风险,以更高的要求、更高的标准提升客户体验,以更新的理念、更快的速度推进创新转型,促使各项经营指标再创新高,服务水平显著提升,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市场竞争优势持续巩固,再造兰银战略有了良好的开端,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截至2015年末,兰州银行资产总额达到2070.41亿元,较年初净增517.54亿元。各项存款余额达到1762.46亿元,占比跃居全省第二。各项贷款余额达到1062.46亿元。全行实现总收入117.29亿元,净利润18.6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