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 铁腕治污没有完成时

12.01.2015  09:00

  原标题:兰州 铁腕治污没有完成时

  记者 沈丽莉

  截至2014年12月24日,兰州市空气质量老标优良天数310天,同比增加15天,优良率达86.59%。

  作为老工业基地,兰州市大气污染治理成效有目共睹。

  “太阳和月亮一个样,白天和晚上一个样,麻雀和乌鸦一个样,鼻孔和烟囱一个样”,这是过去群众对兰州大气环境的调侃,兰州提出“蓝天工程”口号的时间由来已久,但直到2012年以后,转变才真正开始。

  有人曾说,兰州要治理大气污染太难了,往往治标不治本,在追根溯源时顾虑太多,比如“治理污染会影响经济发展”“中央和省属大企业难管、不好管”,“治理污染可能带来各种短期矛盾和压力”。多年来,这些顾虑使得在治污时有时无。

  2012年以来,省委、省政府致力建设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全面支持兰州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形成了前所未有的攻坚氛围。广大市民也越来越渴望有一个宜居宜业的城市环境——铁腕治污,势在必行。

  针对不同污染源,兰州市政府科学谋划、分类施策。对工业污染,把重点放在“关、停、搬、改”上;对扬尘污染,把重点放在建筑工地、移山造地项目的管控和洒水压尘上;对机动车污染,把重点放在“网格化”管控上。在大规模治污之初,先后对环境污染严重的13家落后产能企业进行关闭淘汰,采暖期间对城市周边200多家铸造、砖瓦等重度污染企业实行强制停业减污,启动兰石集团等78户工业企业出城入园,实施了火电行业脱硫烟气旁路封堵、除尘、脱硫脱硝,以及水泥行业脱硝等深度治理改造项目。

  对于这些治污措施,兰州市政府要求,不论是谁,不论是哪一级的企业,不论是贡献多大的企业,都要无条件坚决执行。2012年以来,市区二热电厂、范坪电厂2家火电企业因为污染物偷排或环保设施故障瞒报,兰石化企业因火炬气超量排放等,被市政府从重处罚,并在媒体上进行曝光。2家火电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因此被免职,兰石化主要负责人则被其上级公司罚扣年薪10万元。

  治人者必先自治,责人者必先自责。兰州市政府在成立综合执法组的同时,成立了督查考核组,把大气污染治理作为检验工作作风的主战场,在治污一线发现干部、培养干部、选拔干部,也在治污一线考验干部、识别干部、评价干部,由组织、监察、督查部门联合采取明察暗访、跟踪督办等方式,对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督促整改,对工作不力的人和事进行效能问责。2012年对治污不力的原市环保局长和交警支队长进行了撤职处理。2013年,对55名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免职等处理。去年冬防以来,已对3名治污不力的县级干部进行了问责。

  一系列“铁腕”措施下,之前“治理污染会影响经济发展”的顾虑也被事实打消,2013年全市经济总量为1776亿元,而2009年仅为925亿元。与此相对应的是,2013年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299天,比2009年增多了63天,实现了经济总量持续增加、污染物排放持续下降的基本目标。

  兰州治污,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