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跻身国家级流通节点城市
05.06.2015 02:29
本文来源: 兰州日报
【本报讯】近期由商务部、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国土部、住建部、交通部、农业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10部委联合发布的《全国流通节点城市布局规划(2015-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中,我省兰州被确定为37个国家级流通节点城市之一,酒泉和天水被确定为全国区域级流通节点城市。昨日,记者自省商务厅获悉,甘肃三个流通基础较好、区位优势明显的城市将作为“十三五”期间全国103个重点流通城市成员,在国家层面优先引导发展。
据介绍,《规划》根据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及“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长江经济带战略等战略部署,结合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等,确定了2015-2020年“3纵5横”全国骨干流通大通道体系,明确划分了国家级、区域级和地区级流通节点城市,并提出完善流通大通道基础设施、建设公益性流通设施、提升流通节点城市信息化水平、建设商贸物流园区、完善城市共同配送网络、发展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提升沿边节点城市口岸功能、促进城市商业适度集聚发展、强化流通领域标准实施和推广等九项重点任务,旨在加快构建全国骨干流通网络,努力提升流通节点城市功能,更好发挥流通产业的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我市被确定为全国区域级流通节点城市,将有更多机会获得国家的政策引导和财政支持,促进现在流通产业快速发展。 记者蒋凌实习生马丽
本文来源: 兰州日报
05.06.2015 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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