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该如何保障城市供水安全?
兰州晚报讯(记者方言)在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曾明等10名代表联名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加快制定〈兰州市饮用水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议案》。曾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兰州城市供水安全目前存在的关键问题,是缺少一部地方性法规。”
曾明告诉记者,由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的《兰州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从2010年7月1日施行至今已经4年多了。全国人大前不久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修正案草案》规定:应当制定地方性法规但条件尚不成熟的,因行政管理迫切需要,可以先制定地方政府规章。规章实施满两年需要继续实施规章所规定的行政措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大或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作为一部政府规章,《兰州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实施已经超过两年,接下来要么依法成为地方性法规,要么就得废止。
曾明说,兰州是一个省会城市,至今却没有一部供水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这是一个十分尴尬的问题。目前,全国很多城市都出台了保障城市供水安全的地方性法规,比如同样是西部城市的南宁、西安、银川、包头,都已出台城市供水条例并正式实施,兰州市也必须尽快出台一部这样的地方性法规。
曾明说,一部地方性法规的出台,要经过政府相关部门的前期调研、法规起草、征求意见和人大常委会审议等环节,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如果我们将《兰州市饮用水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列入今年的立法计划,最快明年这部法规才能得以实施。因此,我们建议政府有关部门抓紧调研,着手准备制定法规的各项工作。同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法委会讨论研究,将《兰州市饮用水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列入2015年的立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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硷滩村水质检测结果出炉
兰州晚报讯(记者方言)今年1月5日,本报记者和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崔惠珍一起前往硷滩村,对村民反映的饮用水源污染问题进行了调查采访。1月7日,七里河区副区长张映洲带领由该区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联合调查处置小组,对硷滩村水污染问题进行调查处置。在现场,调查处置小组决定对村民反映的两个垃圾处理场、一个洗衣房进行关停和调查。七里河区水务局还委托第三方检验机构,于1月8日对硷滩村大口井和河沟里的水分段取样进行检测。2月8日,记者从七里河区水务局了解到,硷滩村水质检验结果已经出炉。
检验报告显示,该检验机构以《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为评价依据,对1月8日硷滩村水样的36项指标进行了检验。经检验,除总硬度(标准要求为≤450)、溶解性总固体(标准要求为≤1000)两项指标略有超标外(硷滩村水样总硬度实测值为592,溶解性总固体实测值为1062),硷滩村水样其余34个检验项目,包括: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铝、氰化物、耗氧量、铬(六价)、挥发酚类、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甲醛、砷、镉、铅、汞、硒、铁、锰、铜、锌、氟化物、硝酸盐、氯化物、氯酸盐、溴酸盐、亚氯酸盐、硫酸盐、三氯甲烷、四氯化碳、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的单项检验结论均为“未检出”和“合格”。
据七里河区水务局局长郑烈孝介绍,目前,硷滩村村民反映的两个垃圾处理场已经关闭,洗衣房的洗涤废水也不再直排河沟,而是交由废水处理厂拉运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