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试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
16.05.2016 23:50
本文来源: 新华
新华社兰州5月11日专电(记者 屠国玺)从2016年5月开始,兰州市开始试行严格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以确保“专款专用”。
据了解,该政策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须将预售资金存入银行专用监管账户,只能用作本项目建设的相关费用。在资金监管后,售房单位不再直接收取购房款,资金不会被售房人挪作他用,确保购房人的合法权益。
业内人士认为,对商品房预售资金进行严格监管,有利于促进原有项目的开工建设,保证项目按质量标准如期交房。该政策将使开发商的资金链条收紧,有利于促进开发商快建、快销,避免开发商捂盘惜售等行为,有利于市场上低价房源的增加、平抑房价。
相关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4月,兰州市新建住宅价格领涨西北5个省会城市。同时,兰州市新建商品房住宅库存量也在继续加大。
( 编辑:宋燕)本文来源: 新华
16.05.2016 2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