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警民共同救助受伤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19.09.2016  16:05
    近日,兰州市森林公安局民警与市民联手共同救助了一只国家二级保护保护动物—鸮。这也是今年以来该局救助的第11只国家保护的二级野生动物。
    9月16日上午10时许,兰州市森林公安局安宁派出所民警接局指挥中心指令称:有市民反映,在安宁区仁寿山一农家乐院内有一只疑似受伤的猫头鹰,要求救助。接警后,该所民警立即赶往仁寿山。在一家农家乐院内,看到一只受伤的“猫头鹰”爪子在流血,民警遂用自带的碘伏药水将受伤的“猫头鹰”进行简单的消毒处理后,立即送往兰州市野生动物救助站。经专家鉴定,受伤的猫头鹰学名叫作“鸮“,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救助站的工作人员表示:待猫头鹰治愈后,将放飞大自然。
    专家介绍,鸮是猫头鹰的一个种类,主要以昆虫为食,也是捕鼠能手,是人类的朋友。森林公安民警提醒广大市民遇到类似的情况,请拨打电话:8247188,呼吁广大市民为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兰州市生态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