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苦水玫瑰”不能用作食品?
兰州“苦水玫瑰”不能用作食品?
因未取得国家质检总局“地理标志产品认证”,产业发展面临风险
近年来,兰州市玫瑰产业得到了长足发展,已成为永登县最具特色的农业特色产业和农民增收的主要渠道,也对宣传推广兰州城市形象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国家食药局相关规定中允许重瓣红玫瑰作为普通食品生产经营,而“苦水玫瑰”尚未取得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地理标志产品认证被排除在外,导致部分消费者向国家食药监局投诉“苦水玫瑰”不能作为食品进行生产经营。该事件也暴露出兰州市玫瑰产业发展面临缺乏“身份证”的难题。
“苦水玫瑰”已成兰州农业特色产业
目前,兰州市玫瑰主产地集中在永登县苦水、大同等乡镇和兰州新区中川、秦川等乡镇。2014年,全市玫瑰种植面积达到13.08万亩、产量达到2.32万吨。2015年,新增种植面积2万亩,累计达到15.08万亩,产量达到2.72万吨。全市有玫瑰产业龙头企业12家、种植专业合作组织14个、销售组织20个、加工厂(点)62家,年加工能力达2万吨,现已研发出化妆品、药品、食品、保健品等各类系列产品186种,年产值(含加工增值部分)3亿元以上,销量占全国市场的一半左右。“苦水玫瑰”不但成为兰州市农业特色产业,而且也成为兰州市一张响当当的名片。
“苦水玫瑰”不能作为食品进行生产经营
尽管“苦水玫瑰”及其相关产品销量占全国市场的一半左右。但产业发展目前却遭遇到前所未有的困境。
12月14日,记者从兰州市政府相关部门获悉,近期,经营“苦水玫瑰”系列产品的我省多家企业接到国家食药监局给省食药监局的投诉转办案件。有消费者投诉称,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批准DHA藻油、棉籽低聚糖等7种物品为新资源食品及其他相关规定的公告》中提到:允许玫瑰花(重瓣红玫瑰Rose rugosa cv.Plena)作为普通食品生产经营。但“苦水玫瑰”尚未取得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地理标志产品认证,没有相关证据证明其属于重瓣红玫瑰,故不能作为食品进行生产经营。与此同时,在京东商城、天猫、淘宝等电商平台也发生了类似投诉案件,引起了“苦水玫瑰”生产销售商的恐慌。
缺乏“身份证”,“苦水玫瑰”发展受限
12月14日,记者了解到,为化解此次危机,解决商家燃眉之急,省林木种苗管理局、省农科院、兰州市农委、市农技中心等单位及时出具了证明,对“苦水玫瑰”的品质属性进行解释说明,但这些都属于临时应对措施,依然无法解决“苦水玫瑰”缺乏的“身份证”问题——即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地理标志产品认证”。
据了解,就在“苦水玫瑰”发展受到严峻挑战的同时,我国另一玫瑰主产区山东平阴,已在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地理标志产品:平阴玫瑰》中对平阴玫瑰作出了明确的术语定义:“平阴玫瑰: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生长的重瓣红玫瑰(Rose rugosa cv. Plena)及具有重瓣红玫瑰血统的玫瑰品种群。”这一认证,使山东平阴玫瑰符合国家卫计委发布的《关于批准DHA藻油、棉籽低聚糖等7种物品为新资源食品及其他相关规定的公告》公告要求,抢占了市场先机。
“苦水玫瑰”应申请列入地理标志产品
尽管消费者的投诉“苦水玫瑰”玫瑰产品事件暂时得以化解,但由于缺乏“身份证”,不能作为食品进行生产经营,“苦水玫瑰”产业发展受限危机却依然存在。“苦水玫瑰”究竟是不是重瓣红玫瑰,能不能作为食品进行生产经营?
据省林木种苗管理局、省农科院、兰州市农委、市农技中心相关材料显示,“苦水玫瑰”单花直径4-6厘米,平均花重0.92克,花瓣18-24枚,雄蕊已瓣化,为典型的重瓣红玫瑰,且已有两百多年种植和食用历史。目前,“苦水玫瑰”已注册了国家质检总局“原产地标记”和“证明商标”,完成了苦水玫瑰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但与最具权威的国家质检总局“地理标志产品认证”相比,这些都不具备有效的法律效力,也未阐明产品品质属性,缺乏说服力,难以取得消费者信任,给下一步发展带来严重制约。
针对“苦水玫瑰”产业发展受限现状,兰州市政府研究室曾组成调研小组就此进行了调研并建议,为保护兰州市玫瑰产业长期可持续发展,建议由兰州市农委牵头,市食药监局、市质监局和永登县等配合,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质检总局《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和国家卫计委《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尽快着手准备申请材料,向国家质检总局申请将“苦水玫瑰”列入地理标志产品,并注明重瓣红玫瑰(Rose rugosa cv. Plena)的品质属性,尽早为“苦水玫瑰”取得合法“身份证”,排除兰州市玫瑰产业发展的市场潜在风险,提高产品竞争力,保障玫瑰产业健康发展。
本报首席记者 崔亚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