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考生忘带有效证件可先考试后核对

30.05.2014  12:35

  原标题:兰州市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出台

  考生忘带有效证件可先考试后核对

   中国甘肃网5月30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 (首席记者 崔亚明)为确保中高考考试顺利进行,兰州市日前出台了《兰州市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安全事件应急预案(2014年版)》,对考点考场各种偶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作出了详细的说明。其中明确规定,考生如果忘带有效证件可先考试,家长负责递送证件到考点。如考生本人体貌特征与准考证不符,已入场的可先考试,考后现场确认,确认有问题后取消资格。

  《预案》明确了如下一些情况的处置办法:

  考生如果忘带准考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监考老师核查照片与考生本人相符时入场考试,通知其家长将证件送达考点。考后及时核实确认,经核实证件与考生本人不符时,取消考试资格。

  考试开始前考生坐错座位:如果是本场考生,立即让其坐到相应座位,如果是其他考场考生,应先稳定考生情绪,立即通过流动监考人员汇报考点主考,查明考生的确切位置,安排考生到相应的考场考试。

  如出现考生准考证重号:应稳定考生的情绪,查明重号考生的确切准考证号及考试地点,安排考生进行考试。

  因试卷印刷字迹不清考生提出询问:如少数考生试卷字迹不清,可参阅本考场其他考生的试卷,并当众大声答复。如整个考场考生试卷同一处或几处字迹不清,则立即向主考或者副主考请示。

  《预案》明确,考生如果将考卷、答题卡带出考场视违规。考中考生交头接耳、互打暗号,协助他人抄袭或自己抄袭他人试卷视违规。

  此外,《预案》对14类考试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也出台了比较明细的操作办法和流程。其中主要包括:

  一旦试卷在命制、印刷、运输、考前保管等环节发生被盗、遭抢、遗失、被私自拆启或其他原因造成泄密,或因车辆故障、交通事故和道路阻塞,发生运送延误时,立即报告上级考试机构和本级应急指挥部,请求公安、交通、保密部门应急响应。可根据上级考试机构决定,启用备用卷,并推迟考试时间,疏导考生情绪。

  考试机构人员发现考生个人信息被篡改或考生举报个人报考信息被无关单位和个人所掌握并利用,应立即报告考试机构主管领导,同时,对黑客攻击提请网监立案调查。

  考试期间各考点发现试卷印刷质量问题和试题命制上的知识性、政治性、公平性问题,市级中考、高中毕业会考在不影响答卷的情况下,待考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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