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白银相关部门人员因迟办缓办环境信访问题被问责

19.12.2016  23:10

  原标题:兰州白银相关部门人员因迟办缓办环境信访问题被问责

  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近日,兰州、白银两市相关部门人员因迟办缓办环境信访问题被问责。

   一、白银市委机要局工作人员因延时办理文电被问责

  2016年12月2日凌晨1时43分,白银市委机要局收到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发来特提电报,市委机要局值班人员对文电仅做了签收登记,未按照处理特提电报规定即收即办,使特提电报延误6小时30分。

  白银市纪委对该工作人员进行了诫勉谈话;对市委机要局局长进行了工作约谈;责成市委机要局向市委办作出书面检查。

   二、兰州市委机要局工作人员因延时办理文电被问责

  2016年12月2日凌晨2时01分,兰州市委机要局收到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一批交办清单,夜间值班人员未第一时间向相关领导汇报,2日上午进行登记后,于10时左右送达市政府办公厅,造成兰州市历时10多个小时文电未及时批办到承办部门和县区。

  兰州市纪委监察局对市政府办公厅工业处处长和兰州市保障中央环保督察协调联络组综合组联络员进行告诫约谈,并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对市委机要局分管副局长进行提醒约谈,对当日夜间值班人员、密码督察专员进行诫勉谈话,并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三、兰州市相关部门因办理转办信访问题不力被问责

  12月2日13时左右,兰州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将“天昱凤凰城丰泉垃圾焚烧站排放刺鼻臭味气体环境投诉问题”交市城乡建设局承办、皋兰县政府配合办理。兰州市城乡建设局人员至次日10时到达现场查处,皋兰县至次日16时左右派环保局人员到达现场查处。

  兰州市纪委监察局对市城乡建设局局长进行告诫约谈,对分管副局长给予行政警告处分,正在按程序办理;对皋兰县政府县长进行提醒约谈,对分管副县长进行诫勉谈话;责成市城乡建设局对市政行业管理处处长给予行政记过处分;责成皋兰县政府对皋兰县环保局局长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四、兰州市相关部门因监管不到位被问责

  2016年11月7日、16日,兰州市环保局就“丰泉垃圾焚烧站排放臭味气体的问题”分别致函兰州市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委、城关区政府、皋兰县政府,要求对相关企业加强日常监管,但未引起相关部门和县区的重视,致使问题未及时解决。

  对此,兰州市环保局、市城管委分别向兰州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兰州市纪委监察局对市环保局副局长和市城管委副主任进行告诫约谈,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并进行通报批评;对城关区区长及建投公司总经理进行提醒约谈;对城关区分管副区长及建投公司副总经理进行诫勉谈话;并责成城关区政府对城关区环卫局局长给予行政警告处分;责成兰州市建投公司对市建投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项目二部副部长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市建投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进行诫勉谈话。 (甘肃日报记者朱宇鲲)

( 编辑:王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