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申请停暖 过热费这样收才合适

21.10.2016  02:07

    原标题:申请停暖

    过热费这样收才合适

    分户计量用户收取30%过热费;非计量用户收取10%过热费

    供暖前,关于申请停暖的过热费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到底是否需要缴纳过热费?过热费的标准是多少?记者从兰州市物价局获悉,实行供热计量收费收取基本热费的折算比例确定为30%。至于非计量用户,申请停暖小区住户收取10%过热费。

    A申请停暖的住户需缴纳过热费

    还没有进入供暖期,一部分供热站遇到了新问题:“小区个别住户申请停暖,但不愿意缴纳过热费。

    对于这个问题,兰州市物价局明确表示,申请停暖的住户,需按面积缴纳过热费。

    过热费到底应该交纳多少钱?昨日,市民金先生致电本报8119000热线,他在榆中县的一家商铺想要办理停暖,却被物业告知要收取30%的过热费,不知道是否合理求助于本报。

    记者了解到,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2007年6月3日印发的《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供热计量实行两部制热价有利于保障供热单位的基本利益中明确规定:供热成本中的固定成本与热量消耗多少无关。如热力站、供热管线等的建设费用、日常维修费用等,无论用户是否用热都需缴纳补偿此部分费用的基本热费,保证供热单位的基本运行。2010年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的意见》(建城[2010]14号)文件,实行供热计量收费收取基本热费的折算比例确定为30%。只要供热按计量收费,对申请停暖住户按30%的基本热费折算比例收取基本热费。计算公式:基本热费=住户建筑面积×面积热标准(元/平方米·月)×基本热价折算比例×供热月数。

    至于非计量用户,《兰州市供热用热条例》规定,对小区住户严格按面积收取取暖费,申请停暖小区住户收取10%过热费。

     B申请停暖须在9月底前进行

    家住西固区金色家园的周先生反映:“由于人在外地工作,家里暖气要办停暖。因物业公司通知不到位,导致错过了办理时间,现在热力公司不给办。”就此记者采访了兰州西热东输经营有限公司。

    据负责小区供热的兰州西热东输经营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了方便停暖用户办理停暖手续,2016年9月12日公司派出工作人员在小区已张贴了停暖锁闭通知,办理时间为2016年9月12日至9月30日,通知也一并发至物业公司进行了签收。“公司已对管网系统进行了注水试压,无法安装锁闭阀装置。现在不能为该用户办理锁闭手续。”该负责人说。《兰州市供热用热条例》中明确,热用户需要办理停暖的,必须于每年10月1日前向供热企业提出书面申请。

    供热

    ·小贴示

    供暖居民要注意

    八大事项

    1留意各自小区公告栏或单元门上供热公司张贴的通知,记好具体日期,家中留人。

    2如家中无人、出差、出租等,可将联络方式告知邻居或供热公司,以备不时之需。

    3对自家暖气片、管道、阀门全面检查,发现跑、冒、滴、漏情况告知供热公司维修。

    4查看放风阀是否关严、渗水。暖气上水后,打开放风阀,放掉空气,看看排风阀是否好用。

    5用户不能私自改动暖气设备,循环泵、水嘴等。否则可能会面临处罚。

    6如果热运行或刚供热时出现暖气爆裂,可能暖气片本身问题,也不排除压力太大等所致。用户及时报修并保护现场,保留证据。

    7没有分户的居民楼,暖气试水前,顶层住户要将“顶层放风阀”关闭,试水后顶层住户配合供热单位,用该阀门将空气放出去。

    8地热用户如果不供热的话,住户应利用放风阀将地热管道里的水放干净,防止气温低使管道里的水结冰。

    焦点答疑

    什么是上水打压?

    上水打压是在锅炉房循环泵不转的情况下,换热站向系统注入冷水,这个过程主要检测整个系统严密性。上水试压一般都是以换热站为单位进行的,试压时换热站整个供暖管线需要统一注水运行。

    上水打压过程中,一旦发现管网出现漏点,需要闭阀停水检修,漏点排除后,换热站继续上水检测。

    为何试水需要1至3天?

    试水时间一般为1至3天。开栓供暖是在一切准备就绪后进行的,所以时间可以确定,而上水打压是对整体供暖管线进行检测的过程,因此需要一定的周期。老旧小区或者刚刚完成管网改造的小区,管网存在漏点的隐患可能性较大,试压过程中可能出现很多不能预先知道的情况。 (首席记者 丁炜娜)

( 编辑:王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