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开始申请

07.07.2014  10:49

  原标题:兰州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开始申请

  财政给予每人每年1.5万元补贴援助时间为两年

   中国甘肃网7月4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 (记者 田玥) 2014年兰州市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及未就业毕业生就业见习开始申请了。7月3日,记者从兰州市人社局获悉,凡在择业期内的应往届毕业生均可前往该局就业促进处(武都路478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2室)进行申请,咨询电话为0931-8487079。其中,针对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1.5万,特困援助时间为两年;针对未就业毕业生的就业见习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见习时间为6个月。

  据悉,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是指毕业之日起三年内暂未落实就业岗位的毕业生,时间从毕业证上注明的发证时间算起。参加兰州市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实习)申请的毕业生需持择业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本人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民政部门低保证明、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的相关家庭收入证明、特困援助申请表等六种证件,到兰州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处办理相关手续,兰州市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实习)安排至兰州市企事业单位(经批准成立的兰州市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工作,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市财政给予补贴。

  兰州市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可根据公布的就业见习基地和见习岗位情况,持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与就业见习基地接洽,经就业见习基地同意聘用后,本人持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原件及《兰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表》到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备案。经审核批准并被见习基地聘用的高校毕业生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市财政给予补贴。详情可登录兰州人社局网站(www.gslz.lss.gov.cn)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