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治污效果显著 2014年空气优良天数已达300天

09.12.2014  01:49

人民网兰州12月8日电(记者 林治波 曹树林)兰州市近年来“铁腕治污”取得显著成效。记者从兰州市环保局获悉,截至12月8日,兰州市2014年空气优良天数已达300天,全年天气优良率超过80%,达到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核标准。

如今,兰州市冬防工作已进入最艰难的时段。兰州市日前召开的第七次冬防调度会议指出,好天气不断增加,冬防收获成效的同时也意味着冬防工作不能松懈。当前兰州天气连续维持静稳,不利于污染物的稀释和扩散;气温不断降低,居民小火炉全部投入使用,面源污染增加;道路洒水频率降低,道路扬尘出现反弹,这些对城市管理水平和管理能力提出严峻挑战。

调度会议要求,对兰州城区三大电厂,环保、工信、质检部门要坚持24小时驻厂执法,对电厂工况、环保设施运行情况以及用煤量、煤质和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现场核实。环保部门要综合利用污染物在线监控平台、视频监视系统和工况监管系统,对兰石化和榆中钢厂周边不间断流动监测,实时关注污染物浓度变化情况,第一时间现场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将环境问题解决在初发状态。

此外,将由兰州市工信委、环保局牵头,八县区政府负责对今年冬季采暖期责令停产的194家工业企业开展复查,防止“死灰复燃”。由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四城区政府负责,对城区主干道开展机械清扫、人工清扫相结合的保洁措施,下大力气彻底清除道路积尘。

兰州市环保局长闫子江告诉记者,兰州将更多地从遏制工业污染、生活面源污染等方面入手,尽可能少地使用车辆单双号限行的手段,在强力治污的同时尽量方便群众出行。

另据悉,从2015年1月1日起,兰州市将全面启用更严格的新标准监测空气质量。

新标准于2012年2月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计划自2016年1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兰州市是国家确定的47个联防联控重点城市,自2013年1月1日起已开始采用新标准监测和实时发布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新老两套标准并行。

相比于老标准,新标准由原来的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三项指标增加到六项,即增加了细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和臭氧8小时浓度限值监测指标,监测指标更全面,评价体系更完善,与人体感官更一致。

监测数据显示,2013年,兰州市老标准优良天数299天,新标准达标天数193天;今年截至今天,兰州市老标准优良天数300天,新标准达标天数241天。无论按照老标准或新标准,2013年和2014年兰州市空气优良天数均已达标,稳定退出全国十大污染城市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