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污水处理费:方案一涨幅18.75% 方案二涨幅58%
10.12.2016 01:43
本文来源: 新华
原标题:兰州污水处理费上调召开听证会 二方案涨幅58%
央广网兰州12月8日消息(记者焦健、兰州台王永红)兰州城市居民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听证会8日上午如期举行,15名代表听证了两种调整方案。
此次听证会提出的两个初步方案都对现有价格都有所提升,方案一是按照国家规定最低标准,将居民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由每立方米0.8元调整为0.95元,涨幅18.75%。第二种方案是将污水处理综合费用标准由2013年起现行的每立方米0.8元调整为1.32元,按照居民生活污水处理量占总污水处理量60%的比重来确定居民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即从0.8元调整为1.27元,涨幅58.75%。
兰州市物价局商品价格管理处副处长张庆辉介绍,兰州市近郊四区目前运营的污水处理厂有4座,污水提升泵站有13座。城区设计日处理污水量为60万吨,实际日处理污水量为45万吨,其中居民生活污水处理量占总量的60%。“随着我市污水处理企业提标改造和改建扩建,我市现行的污水收费标准与成本倒挂,不足以补偿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费用,而财政连年补贴负担不断加重。”
兰州近郊四区目前常住人口超过200万,按照调整方案计算,一户三人的家庭每月污水费将上涨1.50元或者4.70元。
听证代表李金燕认为,应该通过调整工业等其他行业的污水处理费的标准,来解决污水企业良性发展问题。“基本赞同方案一,坚决不同意方案二,因为这是一个导向问题。普通市民生活用水绝大多数情况下都会节约。希望政府可以通过价格机制,比如对工业污水处理费的提高,来引导企业他们自觉节约水资源、减少污水排放量,体现使用者付费、污染者付费、保护者受益的理念。”
( 编辑:信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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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2016 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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