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永登县失地农民有了养老保险
原标题:永登失地农民有了养老保险
记者 张旭永 特约记者 满自文 谭作高
年关将至,对于永登县城关镇南街村村民高毅来说,刚刚过去的一年,是他最为高兴的一年:2014年12月底,他可以像退休职工一样,每个月按时领取养老金了。和高毅一样,到2014年年底,永登县对完全失地到龄的973名农民办理了养老保险,受益农民发自内心感谢这一惠民政策。
记者来到永登县城关镇南街村和几个失地农民座谈。今年67岁的高毅按捺不住内心的感激之情抢先发言,他说,“我家里原来有1.6亩地,耕地被占前他主要种蔬菜,每年收入约有1万元。随着永登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2009年我家的地全被占了,虽然当时补偿了9万元,但还是舍不得花,因为我心里有一个解不开的疙瘩:失地后这些钱花完怎么办?有两个日子、两笔钱我记得非常清楚,2014年10月16日,我自己交了19580元、政府补贴29351元进行了参保;2014年12月28日,我平生第一次领取了639元的养老金。”
据了解,到2014年年底,永登县完全失地农民共有4666人,主要集中于城关、河桥、连城和树屏等乡镇,永登县委、县政府急失地农民之所急,根据实际情况,对完全失地农民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从2014年开始,分3年时间按照先易后难、分步参保的原则,按照年龄段人群纳入养老保险体系,逐年分步解决。为了切实加强全县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人社、土地、财政、农牧等为成员单位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相关部门及乡镇通过摸底调查,核定参保人员,进行精准测算,制定了符合当地情况的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方案,永登县政府筹资3000多万元,争取市政府补贴2453万元,为女50岁、男60岁以上的符合条件的973名完全失地农民办理了养老保险,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县发改局、土地局、重大项目办等相关部门在招商引资过程中,把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问题作为要件协调督办,确保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问题落到实处。同时,积极争取省、市资金,为失地农民办实事、办好事。
“如今党的政策真好啊!现在虽然我们失地了,但政府为我们办理了养老保险,每个月可以领到养老金,就像退休职工一样,能够愉快地安度晚年了”。领到养老金的失地农民王宾功感慨地说。永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朵建中说:“建立和完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就可以弥补社会保障制度的不足。2014年,我县完全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今后,我们要强化宣传,细化工作措施,进一步探索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这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彻底解决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