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永登县:“五个到位”严管“一把手”

27.04.2015  13:34

   中国甘肃网4月27日讯 据甘肃廉政网消息 兰州市永登县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积极探索制约和监督“一把手“权力的有效途径,认真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五不直接分管”的具体规定,采取“五个到位”,建立健全“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决策、民主监督”的工作机制,使决策、执行、监督等权力相对分离,形成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约束机制,促进权力规范运行。

   ——调整分工到位。 明确“一把手”不直接分管本单位人事、财务、行政审批、项目建设、物资采购工作,采取正职提名、集体决定、公示公开、上报备案的方式,在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由单位主要领导根据班子成员业务能力、专业知识、工作经验提名分管领导,经领导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后,确定具体事项的分管领导和分管事项的具体内容,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强化监管到位。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履行“五不直接分管”监管责任,坚持做到“三个定期”,即:定期听取副职领导分管工作落实情况专题汇报,定期检查工作流程运行和制度执行落实情况,定期与分管领导就责任落实、存在问题、改进措施进行约谈,有效加强对分管领导正确行使职权的常态化、动态化监管,发现问题、指出不足、督促整改,切实做到放手而不撒手、不直管而强监管。

   ——机制完善到位。 根据分管领导职责,采取“一项权力、一个流程、一套制度”的办法,进一步健全完善单位内部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物资采购等制度规定,明确分管领导和职能科室的权限、职责和运作流程。要求分管领导在行使职权时必须严格按制度和程序办事,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作出决定。着力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根据“五不直接分管”的运行流程,进一步完善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风险防控措施,确保直接分管五项工作的分管领导按制度办事,正确行使职权。

   ——监督落实到位。 纪检监察机关和县级派出(驻)纪检组织认真落实监督责任,采取查阅资料、现场询问、单项抽查等方式,对各单位执行“五不直接分管”要求落实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针对本单位在贯彻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意见建议,督促限期整改。

   ——严肃问责到位。 将“五不直接分管”落实执行情况作为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纪委落实监督责任的重要内容,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考核,对未按要求整改落实到位的单位主要领导和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