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管委会办公室面向全国公开选调五名干部公告
兰州新区管委会办公室面向全国公开选调五名干部公告
根据兰州新区事业发展需要和岗位需求,现面向全国范围公开选调5名办公室文秘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导向;坚持人岗相适的原则。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政治立场坚定,思想态度端正,身心健康,吃苦耐劳,品行端正,作风优良;
2.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3.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岗位及要求
1.在全国县级党政机关工作,具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或事业身份的正科(含)及以下职务;
2.拥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年龄在32岁(1985年4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科级以上职务者,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2年4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
4.从事县级(含)以上党政机关文字工作2年以上,具有扎实的文字功底;
5.近三年(2014、2015、2016年)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四、公开选拔工作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于2017年6月1日(星期四)8:30至2017年6月4日(星期日)18:00登录兰州新区人才网(http://www.lzxqrc.gov.cn)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初审
对报名成功者进行资格初审,并进行考试确认,审查通过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和资格复审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为公文写作能力测试,面试为结构化面试。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面试入围人员由资格审查组对报考资格进行现场资格复核,对提供资料齐全、真实,并与填报信息相符的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复核;对提供资料与报名信息不符,或伪造相关证件资料的报考人员,取消选调资格,并根据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资格复核所需资料: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所在单位开具的行政事业干部身份相关证明及从事2年(含2年)以上文字工作经历证明材料;④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⑤近三年(2014、2015、2016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四)考察
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由新区组织部会同新区管委会办公室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作出考察评价。
考察中如发现考察对象存在不适宜录取或与选调岗位不匹配情形,组织方将不予录取,并依次递补。
(五) 体检
按照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公示
通过体检、考察的拟录用人员在兰州新区人才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七)调动
公示无异议,并经提交兰州新区党工委审定后,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
1.考试、考察、体检、公示具体时间将按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在兰州新区人才网予以公告。兰州新区人才网所发信息为本次选调权威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2.报考人员所提供相关数据信息及资格复审材料必须为有关机关认证或正式制发,若有造假行为,在考试任一环节,一经发现,取消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兰州新区各类选调选聘工作人员考试。
3.本公告由兰州新区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31—8257343
0931—8259387
兰州新区组织部
2017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