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建立多元化人才发展机制
人才,是兰州新区开发建设的重要支撑。因此,为了吸引更多的高层次人才投身新区建设,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兰州新区引进高层次人才政策的意见》和《兰州新区“十二五”人才发展规划》,新区制定出台《兰州新区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细则》(试行),兰州新区设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奖励和扶持高层次人才(团队)创新创业,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随着兰州新区经济建设、社会事业的发展和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的实际需要逐年增加。鼓励支持用人单位建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建立健全多元化人才发展投入机制。
细则明确,兰州新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是指新区所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所在企业工商注册、财税关系及个人纳税关系均在兰州新区(包括各类产业园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经兰州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从兰州新区以外引进的兰州新区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工作合同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各类创新创业、经营管理和实用技术人才。
据了解,兰州新区引进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主要是在石油化工、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电子信息、高新技术、现代农业、现代物流等产业领域拥有发明专利或专有技术,具有国内外领先水平或填补国内空白的项目,能够创(领)办企业、进行成果转化、有望产生较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在现代物流、金融服务、资本运作、市场营销、文化旅游、信息服务等领域具有先进理念,掌握产业发展前沿,熟悉相关规则,业内影响较大、业绩非常突出的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在重点行业、支柱产业、高新技术、重点学科、重大工程、重大科技项目等方面具有一技之长,能够解决关键性技术难题的各类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
同时,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兰州新区给予财政、金融、项目扶持等多方面支持。新区设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奖励和扶持高层次人才(团队)创新创业,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随着兰州新区经济建设、社会事业的发展和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的实际需要逐年增加。鼓励支持用人单位建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建立健全多元化人才发展投入机制。
对于引进的“两院院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下劳动(聘用)合同且每年在新区工作时间累积达30天的可免费提供200平方米的公寓,签订5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且每年在新区工作时间累积达30天的可给予200万元安家费。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的首席专家或主要负责人;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下劳动(聘用)合同且每年在新区工作时间累积达90天的,可免费提供150平方米的公寓,签订5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且每年在新区工作时间累积达90天的可给予150万元安家费。
《兰州新区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细则》规定,新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要申请成立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新区将实行一站式服务,全程代办企业注册登记、项目立项、规划、用地、建设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