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兰州新区工作委员会关于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原标题:中共兰州新区工作委员会
关于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4年12月6日至2015年2月5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兰州新区进行了巡视;2月26日召开巡视工作反馈大会,就巡视期间发现的问题作了反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新区党工委对整改工作高度重视,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严肃对待,严格对照巡视组提出的整改要求和相关具体问题,认真制订《兰州新区贯彻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责任分工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配合单位和时间进度,逐一制定整改措施,逐项推进整改落实。李森洙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认真履行职责,多次召开党工委会议和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目前,各项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规定方面
1.关于党工委主体责任落实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党工委认真贯彻省委构建“3783”主体责任体系的要求,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细则》,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主体责任重点工作任务,建立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二是狠抓压力传导。党工委书记对新区各部门、各国有企业“一把手”和各镇党政“一把手”进行了约谈,传达中央、省市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精神,传导主体责任的压力,并要求各部门、各国有企业特别是乡镇要把责任压力一级一级传导下去,着力解决主体责任落实层层衰减的问题。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在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述作风等制度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兰州新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约谈实施办法》、《兰州新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检查考核实施办法》等21项制度措施,用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四是加强风险防控。紧盯王三运书记提出的惠农政策落实、扶贫资金使用等19个重点领域,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共查找出廉政风险点734个,制定风险防控措施1073项,建立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157幅,并编制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同时,将新区所有部门和省市驻区相关单位的90项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全程跟踪督促落实。五是严肃督查考核。成立了3个督查组对新区各部门、各单位、各镇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并以问题为导向督促整改,推动任务落实。扎实开展“三述”工作,对各级领导班子及成员2014年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全面考核测评,进一步推进了“两个责任”的落实。
2.关于纪委监督责任落实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切实抓好“三转”落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纪委“三转”要求,清理调整议事协调机构17个。对纪工委书记和3个镇的纪委书记分工作了调整,研究提出新区纪工委内设机构和在新区各部门设立纪检监察室、国有企业派驻纪检组的意见,进一步明确职能职责,聚焦主责主业。加强办案力量,保证纪工委70%以上的工作力量参与到办案工作中。二是推动监督责任落实。研究制定了《兰州新区党员领导干部诫勉谈话制度》、《兰州新区党员领导干部廉政约谈制度》等17项工作制度,全面推行部门(单位)一把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签字背书”制度和“三述”、访廉测评、约谈督导等措施,强化日常检查、专项督查、年中督导、年度考核,督促各级党组织、各级纪委强化责任意识,落实工作措施,种好自己的“责任田”。三是强化执纪监督力度。按照常抓严管的要求,坚持把作风建设紧紧抓在手上,紧盯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紧盯廉政风险排查出的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严肃查处和曝光了涉及“四风”问题、损害群众利益等方面的顶风违纪问题4件,对6名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按照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加强项目资金监管,综合运用财政监管、审计监督等措施,严把BT项目工程回购关,做到项目运行规范、资金管理安全,确保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四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建立健全领导包案、全员办案、上下联动和交叉办案机制,对案情复杂、查处难度较大的自办案件,申请市纪委派员指导办案或抽调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参与办案。2013—2014年,共收到信访件116件(其中上级转办66件),已办结112件,正在办理4件,案件办结率96.6%。今年以来,共受理信访举报案件76件(其中重复件8件,实收68件),现已办结38件,在查23件。五是加强纪检队伍建设。采取上挂学习、轮岗培训、以案代训、专题讲座、业务辅导等多种方式,提高纪检干部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着力培养一支作风过硬、敢于担当、敢于碰硬的纪检干部队伍。加强纪检部门内部廉政风险防控,修订完善案件线索管理、委托审计等35项工作制度,严格规范执纪监督行为。
3.关于征地拆迁方面存在腐败隐患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大征地拆迁廉政风险防控力度。重新梳理征地拆迁工作流程,深入查摆征地拆迁过程有可能存在腐败隐患的关键环节,从土地征收、房屋征收和资金管理三个方面,全面查找地类确认、附着物清点、面积丈量、企业征收补偿等方面9个廉政风险点,研究制定了24个方面的具体防控措施。二是建立征地拆迁补偿复查复核机制。成立征地拆迁补偿复查复核小组,建立完善复查复核制度及流程,安排专人负责征地拆迁协议、征地补偿资金等项目的复查复核,并加大监管力度,切实防范虚报冒领补偿款等问题的发生。三是强化工作制度和纪律。在严格执行已有各项制度的基础上,制定出台《兰州新区征地拆迁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土地征收管理制度》、《房屋征收管理制度》等制度措施,以及土地补偿协议签订及审核、土地移交、房屋征收协议签订、房屋补偿协议审核等6个业务流程,从程序上保证了征地拆迁工作的规范化。同时,强化纪律约束,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加大与公安户籍人员、村社干部的协调配合力度,防止人情征地、造假冒领等问题。四是加强监督检查。通过日常监督、专项检查、审计监督等方式,注重防范征地拆迁工作中虚报冒领等现象。督促镇村加大征地拆迁补偿情况公示力度,做到阳光操作、公开透明。同时,在兰州新区门户网站建立投诉举报专区,设立举报电话、邮箱,加大信访举报力度。五是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坚持“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坚决杜绝暗箱操作等行为,今年以来,严肃查处虚报冒领、优亲厚友、贪污侵占、私分滥分等违纪违法问题,对两名乡镇干部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涉嫌违纪违法案件进行了组织调查,涉嫌违法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对三名村社干部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挪用征地补偿款等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并给予了相应党纪处分。
4.关于招商引资和对外经济往来中存在腐败嫌疑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严格项目引进流程。严格执行《兰州新区招商引资项目审核办法》,加大投资方项目建设能力核查力度,保证项目真实可靠。制定实施了《兰州新区项目资金共管实施细则》,强化项目资金监管,确保项目资金有效投入。严格项目开工前手续办理,坚决杜绝未批先建。对项目履约情况定期进行督查,督促未开工项目尽快开工,对长期圈而不建的项目一经查实立即清退。二是严格依规供应土地。严格依照法律程序办理土地供应手续,加强同省直部门协调,尽可能及时供应土地。严格土地出让金管理,经核查,所有项目均全额收取土地出让金,实行“收支”两条线,且所有以项目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为基数向企业提供的扶持资金,均由新区本级财政安排资金列支。三是清理规范优惠政策。按照国家和省市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要求,对新区与企业签订的合同、协议、备忘录、会议纪要等进行梳理,梳理出需规范政策条款82项。围绕节能环保、循环经济、科技创新等国家倡导产业,正在研究制定新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四是规范招商引资行为。撤销原招商一局、招商二局,成立兰州新区招商局,方便客商对接和项目跟踪服务。出台了《兰州新区招商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全面约束和规范招商工作人员职务行为,坚决杜绝渎职、违纪违法事件发生。同时,对相关部门近两年来财务运行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审计,目前未发现违纪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