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召开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座谈会

25.08.2016  19:47

8月22日,兰州新区管委会邀请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刘晓文副所长一行专题调研兰州新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并就推进新区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工作进行了座谈交流。

座谈会议由新区管委会副主任何静主持,新区财政局、经发局、国土局、农林水务局、建设局、规划局相关负责人及新区环保局班子成员参加了座谈会。会上,新区经发局介绍了新区基本情况,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介绍了关于推进新区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的想法和建议,与会各部门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进行了发言,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会议认为,生态文明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内容,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事关"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先后出台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和积极成效。兰州新区是甘肃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和门户,是丝绸之路经济带和欧亚“ 大陆桥 ”的重要连接点,也是甘肃乃至西北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推进新区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步伐,对于促进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持续深入推进,推进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实现“融合、高端、集约”发展目标、打造“生态宜居”新区具有重要意义。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建议,兰州新区要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及《生态文明改革总体方案》,根据甘肃省《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结合新区资源环境禀赋与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基础及新区实际情况,深入挖掘新区生态文明建设特色和亮点,明确兰州新区生态文明建设实施路线图与施工图及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任务和措施、重点工程,着力构建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制度、生态文化、生态生活六大体系,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领域重点制度的总体设计,为新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科学指导。

新区管委会表示,新区财政局、经发局、国土局、环保局、农林水务局、建设局、规划局要充分认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意义,加强沟通衔接协调,共同推动《兰州新区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兰州新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研究与实施方案》、《兰新新区碳排放及排污权交易市场机制研究方案》的编制工作,严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加快新区生态文明建设,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探索开展兰州新区碳排放及排污权交易,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双赢,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兰州新区环保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