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加强建筑物外立面规划管理

22.07.2016  19:49

  由兰州新区规划局组织编制的《兰州新区建设项目建筑外立面规划管理规定》于近期开始施行。《规定》对兰州新区加强临街建筑外立面装修管理、美化市容环境,有效管控建筑外立面形象设计、提升城市形象和凸显城市风貌特色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规定》,今后兰州新区新建扩建项目在修建性详细规划建筑单体方案审查时,应同时提供项目概况说明、外立面设计理念、思路,建筑风格说明、外立面色彩与材质说明、外立面建筑细部说明及夜间景观照明设计说明等,并具备多项效果图。在原有建筑物外立面改造项目,应单独申请对建筑外立面进行专项审查。

  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建筑工程,在外立面实施前,应申请外立面复核,先按照已审定的方案进行试刷,由规划部门组织建设等主管部门对建筑外立面色彩的材质、样品等现场复核,并签字确认。复核材料作为最终外立面实施的要件,纳入规划验收。

  《规定》要求,建筑外立面应严格按照设定的方案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外立面审定的内容,因特殊情况确需改变的必须报规划部门批准。(记者刘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