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出台职工购房优惠政策
【本报讯】11月20日,记者从兰州新区管委会了解到,为加快新区开发建设,改善干部职工生活条件,加快人才引进步伐,兰州新区出台新区职工购房补贴优惠政策。新区企业职工首套购房每平米补贴300元,补贴建筑面积标准为90平米,最高补助27000元。优惠政策的出台,使新区房地产迎来了“春天”。
据了解,优惠政策明确规定,在新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不在兰州市限购范围内,不受户籍限制,不需要提供社保证明,即可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后,凭证可申请落户,按照规定享受社保等保险政策;另外,在新区范围内购买首套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政策;新区将扩大住房公积金缴纳范围,包括招商引资、出城入园及其他在新区注册的企业;加大住房公积金的惠及力度,实行专户管理,按照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委托金融机构进行试点,做好公积金贷款。
同时,根据核算的开发成本,房地产开发企业合理制定商品住房价格,销售执行一房一价备案制度,对企业员工实行商品住房团购价格,具体团购价位比审批的销售价格至少下浮10%;新区核定团购价格后,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申请购房时政府给予职工购房补贴,补贴标准为300元/平米,补贴建筑面积标准为90平米以内(包括90平米),超出面积由职工自己承担;购房补贴标准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公布一次。
优惠政策还指出,各企业可根据本企业的投资规模,员工数量,制定享受团购商品房的数量,签订团购协议之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随意涨价。
房源供给上,在新区就业符合保障性住房政策的人员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或承担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包括管委会投资建设的廉租房、公租房、经适房、限价商品房、企业建设的保障房以及新建商品房开发项目中配建移交管委会的保障房;商品住房由新区范围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 记者赵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