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出台政策 重大孵化项目可预支200万建设奖励金

26.10.2015  09:46

    原标题:兰州新区出台系列政策加快产业孵化大厦入孵建设  重大孵化项目可预支200万建设奖励金

    新华网甘肃频道消息  10月22日,记者从兰州新区管委会了解到,兰州新区日前出台产业孵化大厦入孵企业管理办法和产业孵化大厦入孵企业配套政策,全力加快推进产业孵化大厦建设,重点引进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及环保等产业方向的新兴企业入驻,努力构建“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的全产业链孵化链条。

    100家在孵企业明年6月底前入驻

    兰州新区产业孵化大厦是经兰州新区管委会批准设立,集科技研发、转化、交易、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科技企业孵化器,总建设面积28.1万平方米,其中孵化面积13.5万平方米。根据规划,到2016年6月底前入驻100家研发服务机构,100家在孵企业,100个大学生创业团队,从业人员达到4000多人的孵化规模。目前,北大众志“中国芯”、兰州医立方智慧医疗、北斗聚陇等多家孵化企业和苏州墨提斯、北京赛伯乐等多家科技服务机构已经入驻。

    兰州新区产业孵化大厦内设孵化功能区,休闲、洽谈、会展区,科技服务区,公共服务配套区四大功能区域。通过打造入孵企业“一站式”服务、科技信息服务、科技企业孵化服务等10大服务平台,为入孵企业和项目提供全方位、综合性、专业化的孵化服务。

    员工新区购房可享受300元/㎡补助

    根据产业孵化大厦入驻政策,入驻产业孵化大厦的在孵企业和科技服务机构,在孵化周期内,连续两年免收房租、物业费、停车费和安保服务费,第三年开始减半收取以上费用;入孵企业可免费使用孵化大厦内的会议室、多功能厅和报告厅等公共服务设施;入孵企业员工可享受人均15平方米的人才公寓,企业员工在新区购房的,所购房屋90平方米以内的部分可享受每平方米300元的补助。

    可预支50万-200万元建设奖励资金

    根据产业孵化大厦孵化政策,入孵企业的孵化项目,经新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属于重大孵化项目的,新区财政可提前预支50万-200万元的实验室建设奖励资金,并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优先享受新区科技计划项目支持;入孵企业申报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并获得项目经费支持的,新区财政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和5万元的配套资金支持;以企业缴纳的所得税、增值税为标准,在两年完整纳税年度内,新区财政给予30%的奖励;企业达到产业化条件的,可优先使用兰新科创的标准化厂房,第一年免收租赁费,第二年减半收取租赁费;产业孵化大厦的在孵企业可享受甘肃银行知识产权抵押贷款和股权风险投资。对取得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项目,新区给予贴息支持,以贷款本金为基础,按当年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为基准,给予其利息额30%的贴息,同一项目贴息时间不超过2年,贴息总额不超过50万元。(首席记者崔亚明)

 

( 编辑:信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