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公开选调幼儿教师公告

24.11.2015  17:38
为了进一步加快兰州新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促进新区学前教育健康快速发展,现面向省内外公开选调在职幼儿教师,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择优、注重实绩”的原则,采用教学能力测试与业绩审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选调教师职位及名额 选调幼儿教师20名:新区第一幼儿园8名,新区第二幼儿园8名,秦川镇中心幼儿园4名。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教育方针,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 2.热爱幼儿,尊重家长,严谨治学,勇于探索,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3.作风正派,团结协作,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行为; 4.身心健康,无口吃、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等遗传病史,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二)具体条件 1.具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 2.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教师或甘肃省普通高校毕业生民生实事就业项目招考在岗教师; 3.学前教育、音乐、体育、美术、舞蹈专业的毕业人员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其它专业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教龄2年以上,年龄38岁以下(1977年12月1日以后出生),计算教龄截止日期为2015年9月1日; 5.获得省“园丁奖”、省特级教师、陇原名师、省级学科带头人、省级骨干教师、市(州)名师、名班主任、学科带头人,年龄可放宽至45岁(197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日——12月5日 2.报名地点:兰州新区人才服务中心  (兰州新区彩虹城东南角)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4.报名时需提交以下相关材料,要求真实、有效: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和教研成果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所在单位及教育、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 (4)本人近期免冠蓝底两寸照片3张。 5.业绩计算: 根据报考者所提供的个人业绩材料,公开选调领导小组进行业绩量化,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并在新区人才网进行公示。 (1)业绩计算标准:根据业绩优先原则,累计计算成绩。其中国家级荣誉为7分,省部级荣誉为6分,市州级荣誉为5分,县区级荣誉为4分;所有教学竞赛奖分别降低一档计分。 (2)对获得省“园丁奖”、省特级教师、陇原名师、省级学科带头人、省级骨干教师、市(州)名师、名班主任、学科带头人,按一定程序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后,直接办理选调手续。 五、面试 1.面试时间:12月12日全天,上午8:30分开始。面试人员必须在12月11日下午15:30到达指定地点,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逾期不到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2.面试方式:  由模拟授课、现场说课、才艺展示三部分组成。 (1)模拟授课:满分100分,时间15分钟。考察选调人员组织实施课堂教学,实现教学目的,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教学方法和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等。 (2)现场说课:满分100分,时间5分钟。考察选调人员对课程标准、教材内容及教学重难点的理解与把握。 (3)才艺展示:满分100分,时间3分钟。考察选调人员的才艺特长。 3.成绩计算:面试总成绩=模拟授课成绩×70%+现场说课成绩×20%+才艺展示×10%。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拟选调人员。各项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4.成绩公布时间:12月14日在兰州新区人才网公布。 六、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证体检标准》执行,出现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公示、办理调动 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对拟选调人员审定后,在新区人才网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调动手续。 八、注意事项 1.兰州新区人才网是发布本次选调教师公告、公示、通知等信息的唯一网站,在整个选调工作期间,应试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 2.本次选调教师面试比例为1:2,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2时,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面试人数。 3.本公告由兰州新区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兰州新区组织部        0931-8259387 兰州新区教育科技文化局    0931-8259330 兰州新区新区组织部      兰州新区教育科技文化局
                          201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