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 改革为发展注入新动力

19.10.2014  12:01

  对兰州市而言,2014年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全市拉开了深化改革工作的大幕,从老百姓最期盼的领域改起,启动了4项改革任务,使改革朝着有序有效统筹推进的方向不断深入迈进。

  深化财政预算改革

  在今年2月兰州市召开的第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代表们发现,今年兰州市的财政报告与往年相比,发生了很大变化——除了《关于兰州市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全市及市级预算草案的报告》外,每位代表还拿到了五本兰州市各部门的预算明细表。把全市各部门的预算明细“晒”出来,这还是头一遭。

  按照“收入一个笼子,预算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的方向,今年,兰州市启动财政预算改革的序幕。向人大代表提供各部门预算明细、强化对财政预算的监督力度,实现阳光预算,仅仅是兰州市财政预算改革的开局。

  在预算的编制上,兰州市注重以决算的标准来细化项目预算,编制让老百姓看得懂的财政预算,使预算精细、具体、全面、准确,所有项目都细化到款、项、目。比如,在编制购置费预算时,首先是确定买什么东西,例如:买树,就要说清楚要买什么树,一棵树多少钱?

  在这一轮财政预算改革中,兰州市强调坚持公共财政支出方向,把教育、卫生、节能减排、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等关乎群众利益的方面列为财政预算优先考虑和重点支持的对象。

  与此同时,兰州市创新管理制度,制定完善了《兰州市市级预算管理办法(试行)》《兰州市市级财政预算执行监督办法(试行)》和《兰州市财政局财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为财政预算改革深入开展创造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完善污染防控体系

  2013年,在一场全民参与的攻坚战中,兰州市一举摘掉头顶上的“黑锅盖”,退出全国十大污染城市行列。

  然而,兰州市生态环境脆弱,基础设施薄弱,污染容易出现反弹。因此,兰州市吹响了大气污染防治管理体制改革的号角。

  今年,兰州市在对治理污染经验的认真总结与梳理的基础上,出台了《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示范区管理规定》,将城市规划区内人口密集、商业繁华、文化教育、医疗卫生、行政综合办公等相对集中的区域或根据实际需要划定的直径不小于500米的区域,确定为“示范区”,开始实行更为严格的大气污染防范和治理。

  同时,另一部法规——《兰州市空气清新条例》,也进入立法前调研论证阶段。

  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实现“依法治污、依规治污”,一个涵盖防控监测、应急预警、源头管控、网格管理、信息发布、绩效评价、督办问责等方面内容的大气污染长效防治体系正在兰州市形成,治理污染工作进一步走向常态化、深入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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