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排污权有偿使用交易基准价格正式出台 4月15日起试行两年

20.04.2015  10:57

  原标题:兰州市排污权有偿使用交易基准价格正式出台

   中国甘肃网4月20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 (记者 田玥) 4月17日,记者从兰州市环保局获悉,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联合发文,兰州市行政区域内工业企业新、改、扩建排污项目涉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交易基准价最终确定。价格自4月15日起,试行期两年。

  兰州市行政区域内工业企业新、改、扩建排污项目涉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交易基准价格分别为4.80元/公斤、4.80元/公斤、10元/公斤、10元/公斤。其中,兰州新区的排污企业可在成交价款总额的基础上减免30%,三县及红古区的排污企业可在成交价款总额的基础上减免20%,上述优惠后的最终成交价格不得低于确定的基准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