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房价收入比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居35城第8位

30.05.2014  21:33

  甘肃新闻网兰州5月29日电 据兰州晨报报道: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26日发布2013年全国35个大中城市房价收入比排行榜。不剔除可售型保障性住房的情况下,兰州市房价收入比为8.7,位居35城第13位,高于35个城市8.5的平均水平。兰州在剔除可售型保障性住房后房价收入比为11.5,在35城中更是高居第8位。

   不剔除可售型保障房,兰州房价收入比为8.7

  整体上看,35个大中城市的房价收入比有以下三个态势:一是,呈现出东、中、西梯度递减的态势,且相差幅度较大;二是,一线城市明显高于二线城市,深圳、北京、上海、广州分列第一、二、四、六位;三是,经济发达城市高于经济欠发达城市。一般而言,经济发达的一线城市、东部城市,产业发展好、人口吸引力强,外来常住人口比重大,因此,购房需求大、购买力较强,房价水平也较高。

  与2012年相比,2013 年有 18个城市房价收入比出现下降,其中福州和呼和浩特降幅较大,主要源于商品住宅销售均价的下跌, 其余 17 个城市多数是因为人均可支配收入涨幅快于房价涨幅;35个大中城市房价收入比均值为8.5,有13个城市房价收入比高于该均值。其中,兰州这一比值为8.7,位居35城市第13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另外,该报告认为,由于经济适用房、棚改房、动迁房、限价房等可售型保障性住房价格较低,商品住宅销售均价被明显低估。同时,该报告也发布了一份剔除可售型保障性住房后的房价收入比,其更真实地反映各城市的房价收入比水平。

  据统计,2013年,剔除可售型保障性住房后,全国35个大中城市房价收入比均值为10.2,其中北京、上海、深圳、福州4个城市遥遥领先,北京高达19.1位居首位。整体上看,房价收入比排名靠前的多为东部城市。而兰州在剔除可售型保障性住房后房价收入比为11.5,在35城当中位居第8位,房价收入比高于全国35个城市平均水平。业内人士认为,无论是否剔除保障性住房,兰州的房价收入比都是明显高于全国35个城市平均水平。

   兰州房价收入比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据报告研究,2013年,11个西部二线城市中,乌鲁木齐和兰州房价收入比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西部二线城市房价收入比整体水平较低,这和西部二线城市商品住宅价格普遍较低密切相关。

  从历年走势来看,西部二线城市房价收入比分化为两种:兰州、西宁、重庆、乌鲁木齐、贵阳和南宁房价收入比整体上行,房价增速快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西安、银川、呼和浩特、昆明房价收入比波动明显,昆明整体下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要快于房价增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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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房价收入比合理区间为6-7

  房价收入比是指房屋总价与居民家庭年收入的比值,该报告采用的数据皆来自于国家统计局、地方统计局的官方数据,其中商品住宅特指一手房,不包括二手房。

  据悉,尽管房价收入比是一个全球通用的指标,但其合理范围却没有严格界定。世界银行1998年对96个地区的统计资料显示,家庭收入在999美元以下(最低收入户)的国家(地区),房价收入比平均数为13.2;家庭收入在3000美元-3999美元(中等收入户)的国家(地区),房价收入比平均数为9;家庭收入在10000美元以上(高等收入户)的国家(地区),房价收入比平均数为5.6。各国(地区)房价收入比的数值是高度离散的,这96个地区最高的为30,最低的为0.8,平均值为8.4,中位数为6.4。一般而言,在发达国家,房价收入比超过6就可视为泡沫区。

  由于我国统计制度存在不少漏洞,我国的房价收入比数据不如欧美国家准确,而且我国对商品住宅的统计口径与欧美国家也不同,可比性并不大。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报告认为全国房价收入比保持在6-7属合理区间。(记者 范海瑞)

  原文标题:兰州房价收入比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原文链接:http://www.lzcbnews.com/html/2014-05/29/content_271737.htm

【编辑:杜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