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首例微信红包群赌博案告破 抓获4名嫌疑人

21.10.2016  02:08

    原标题:组织网上赌场 暗设赌局获利

    兰州市首例微信红包群赌博案告破

  资料图片

  在微信上抢红包原本是亲朋好友之间增进感情的一种娱乐方式,可有人却在此平台上暗设赌局获利。10月19日,记者从兰州七里河公安分局获悉,该局刑侦一大队、敦煌路派出所、网监大队通过缜密侦查,近日成功破获兰州市首起利用微信红包实施网络赌博的案件,抓获潘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据悉,该团伙涉案金额达158万余元,一个多月就获利22万余元。

  民警入户走访获取案件线索

  10月10日上午,敦煌路派出所民警在七里河区火星街“仁恒美林郡”进行入户走访。在和居民闲聊时民警得知,一个多月前,几名不明身份的男子来该小区租住,行迹十分可疑。针对居民反应的情况,敦煌路派出所民警立即在小区内进行调查,发现潘某等4名男子租住在该小区某楼房内。当天下午,民警进入出租屋内检查,发现房内有手机14部、电脑1台、银行卡60余张及无线路由器4台。现场检查的情况表明:潘某等4人很可能涉嫌利用网络犯罪。

  在听取敦煌路派出所上报的情况后,七里河公安分局抽调刑侦一大队、敦煌路派出所、网监大队民警组成专案组对该案开展侦查。经查,今年6月初,潘某在网上结识一名男子,被其拉进了一个通过抢红包进行赌博的微信群,参与赌博。不久潘某渐渐发现,只有坐庄的群主赚得更多,便产生了自己创群坐庄的想法。

  组织网上赌场获利

  今年8月中旬,潘某伙同郭某、李某、黄某,租下了七里河区火星街“仁恒美林郡”一处楼房,并购买了手机、电脑及赌博软件等工具,专门用于实施微信发红包网络赌博。

  归案后,潘某等4人交代了与他人相互勾结,组成网络赌博犯罪团伙,以“娱乐”为群名创建赌博微信群牟利的犯罪事实。他们将自己的好友拉进群里,组织大家进行下注赌博,并由专人负责网上“赌场”。潘某、李某、郭某、黄某分工负责,在微信群里当“”,以“抢红包”的方式进行赌博。经审查,仅一个多月时间,潘某等4人就获利22.9万余元。目前,犯罪嫌疑人潘某等4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办案民警提醒市民,如果被熟人或陌生人拉进抢红包群,应先确认该群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可截取群里涉及赌博的聊天内容作为证据,向公安机关举报。 (记者王进)

( 编辑:王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