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院拓展工作思路为未成年人营造温暖成长环境

21.12.2015  14:24

      12月16日,兰州市检察院与甘肃省广电总台、兰州市文联等单位联合创作的以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主题的数字电影《正月》首映式圆满成功。省检察院检察长路志强、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局长管钰年,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徐维忠、甘肃省广电总台台长康坚、兰州市检察院检察长华风、副检察长李一陆等省市相关领导及数字电影《正月》的主创团队参加了首映仪式。首映式上,华风向甘肃恒利集团董事长张利军授予了兰州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观护教育基地”牌匾。
        数字电影《正月》从策划、筹备到拍摄完成,前后历时近一年时间,先后15次易稿。该电影是以兰州市检察院未检处办理的一起真实案例为基础改编的,讲述了一个特殊家庭环境造成未成年人涉嫌犯罪,致使其年仅10岁的妹妹流落街头,检察机关在办案中没有就案办案,而是以检察建议形式联合相关部门共同救助本案相关未成年人的故事。该电影从生活的角度切入,侧重情感元素的挖掘,旨在引起大家的共鸣,体现了检察机关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担当。
        《正月》首映后,获得了参加首映仪式的省市领导高度评价。省检察院检察长路志强代表省院党组对《正月》影片的成功首映表示热烈祝贺,对所有主创人员、演职人员为影片付出的辛勤努力表示衷心感谢。路志强检察长指出,《正月》这部影片是根据现实生活中一个真实的案例和素材,经过主创人员的精心编导、演职人员辛苦演出,制作成功的一部很好的、传播正能量的作品,希望《正月》创作演出团队,以制作这个影片为契机,发掘更多的反映检察、公安、法院等司法工作的好题材,创作出更多更好的作品,通过这些文艺题材、文艺作品来宣传法律、宣传正能量、宣传司法公正,同时也给一些弱势群体包括未成年人多一些法律方面的人文关怀,以体现法律的公正,体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
        今后,兰州市检察院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办理涉罪未成年人案件中,坚持以“少捕、慎诉、少监禁”的工作理念,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思路,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希望通过该电影的拍摄,唤起全社会对未成年人的关爱,扩大全社会对兰州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认知度和关注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