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院依法构筑未成年人“维权网”

11.09.2014  16:35

      近年来,兰州市检察机关在地方党委、人大和上级院的领导、监督和支持下,立足检察职能,坚持以人为本,把贯彻落实新《刑事诉讼法》关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诉讼程序及《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作为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实行综合治理的有力武器,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贯穿于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采取五项有效措施,为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环境编制了“维权网”,构建了“安全岛”。
      一是健全、完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理机制。2013年,兰州市院及4个区院成立了专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刑事检察部门,4个县院也成立了专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刑事检察办案组。由此,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办理不仅仅局限于简单的审查起诉和批捕,实际办案模式实行捕、诉、监、防一体化机制。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少捕、慎诉、少监禁”的办案理念,从未成年人的年龄、身心、成长特点入手,强化未成年嫌疑人的“教育、挽救”是全市检察机关构筑未成年人“维权网”的一大特色。市院和各县区院成立了由责任心强、业务精通的女检察官组成的“未成年人犯罪维权岗”,以“预防教育为主”、“分别处理”、“全面审查” 、“充分保障未成年嫌疑人诉讼权利”、“迅速及时”五原则为遵循,把好“强制措施关”、“年龄关”、“审查起诉关”、“出庭关”、“监督关”、“全案跟踪关”、“帮教关”,充分体现了人性化办案方式,最大限度的挽救了未成年嫌疑人,维护了未成年人犯的合法权益。
      二是强化针对性,因案施策,因案施教。兰州市检察机关未检部门在编制“维权网”过程中,针对个案不同情况,在批捕、起诉及回访各阶段区别对待,认真做好捕与不捕、诉与不诉甄别工作,充分体现了检察司法的人文关怀。首先,加强与法院和公安机关之间的沟通联系,积极改进未成年犯罪案件的办案方式,统一公检法3家办理未成年犯罪案件的政策界限和执法尺度,确保法律的统一正确适用。其次,对初犯、偶犯以及被胁迫、被诱骗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批捕阶段,认真了解侦查机关有无刑讯逼供、违法办案等情形,帮助未成年人解除心理压力。在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见面时,了解其心理状态、家庭状况、接受教育情况以及案件事实,为逮捕必要性审查提供有力证据。对无逮捕必要的,均依法不捕,并监督公安机关及时释放。第三,采取“建卡帮教、全程跟踪”的做法,巩固帮教成果,防止“二次犯罪”。对少数不批捕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害性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适用逮捕措施时快速办理,并监督监管场所与成年犯罪嫌疑人分管分押,做好适合未成年人特点的监内教育。第四,坚持寓教于审,发挥审讯工作的特殊教育作用。对决定审查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将庭前、庭中、庭后教育作为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的重要手段。同时,注意找准感化点,注意与辩护人、法定代理人密切配合,从不同角度做好对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庭教育,与审判人员形成帮教合力,并结合法庭表现,做好量刑建议,促使他们早日悔过,迷途知返,改过自新。探索开展亲情会见、圆桌审判等有关人文“挽救”措施,把教育、感化、挽救工作贯穿于审查批捕、审查公诉工作的全过程。最后,积极尝试“阳光”操作,实行对未成年犯罪案件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由侦查机关、受害人、嫌疑人及监护人、辩护人等人参加的公开听证审查制度。对其中涉及被害人权益保护的案件,亦探索刑事和解,并有针对性的邀请校方代表、诉讼代理人、人民监督员参与刑事和解,进行全程监督。事前征求公安机关的意见,确保和解的自愿公平和合法有效。
      三是开展“检校共建”活动,创新青少年思想教育活动载体,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搭建“平台”。为积极寻求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有效方法,全市检察机关以学校教育为主要阵地,配备多名检察人员为法制校长或法制辅导员,针对一段时间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和校园周边安全问题,定期分析研究,确定工作方向,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教育。通过在校园内设置法制教育宣传栏,开辟专门课堂,召开不起诉听证会等青少年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和图片展览以及宣讲辅导报告、模拟法庭等活动,帮助他们提高思想道德水平,为行动自觉奠定思想认识基础。同时,不断创新活动载体,将单纯的法制教育,延伸到对未成年人学习、心理、健康全方位的关注。2009年底,兰州市检察院指导七里河区院与兰州西北中学共同建成了约150平方米的“青少年思想教育基地”,其中图文并茂的教育展室、多媒体课件,通过动态教育方式帮助青少年在不越“红线”上开展践行活动。设置“心灵驿站”,开展心理测试“沙盘”活动,通过游戏帮助青少年释放压力,调节心态,塑造健康人格,是全市检察机关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又一特色。两级院公布了心理咨询热线,选定业务精、责任心强的检察官,通过面对面交流、帮困结对等形式因时制宜地为青少年答疑解惑。全市检察机关创建的教育基地得到了省、市、区人大及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高度肯定。团中央、中国关怀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有关领导均莅临观摩指导。2014年1月,该基地荣获团中央、中央政法委、中国法学会颁发的“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制保障制度创新事例”奖牌。
      四是认真落实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将维权的触角延伸到“大墙内”。检察干警到兰州监狱未成年犯罪管教所开展“送文化、送温暖、献爱心”活动,是检察“维权网”的一大特色。2014年5月9日,在“母亲节”到来之际,市检察院未检处联合大沙坪检察院、市院办公室、七里河区检察院未检科,与团市委、市妇联、市教育局、市关工委、市工会等相关部门在兰州监狱未成年犯管区开展了以“情牵母爱浓、浪子盼回归”为主题的帮教活动。市院和七里河区院未检干警与未成年服刑人员进行了座谈帮教,七里河区院向兰州监狱未成年犯管区服刑人员赠送了结合办案实例编写的《青春与法同行》书籍,将“温暖”送到了“大墙内”。
      五是创新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对涉罪未成年人不捕不诉跟踪帮教工作。2014年兰州市检察院创新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方式,并指导有条件的基层院建立了未成年人观护基地,两级院将此建设作为落实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的一项重头戏来抓。观护基地是为涉罪情节较轻,有教育、挽救可能的未成年嫌疑人和没有监护条件的未成年人而设置的基地。在检察机关作出不捕不诉决定后,通过寻找爱心企业、学校及单位为他们提供食宿和工作岗位,帮助检察机关对他们进行思想、道德跟踪帮教的方式,为他们在劳动中悔过自新,重新做人,回报社会提供的又一“平台”。目前榆中县院、城关区院未成年人“观护基地”已分别于2014年5月20日、7月4日正式挂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