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通报9起违反中央和省市委作风纪律规定典型案例

14.09.2014  11:30

   新华网甘肃频道消息 根据中央纪委和省纪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进一步严明纪律,以儆效尤,日前,兰州市对9起典型案例予以通报曝光。

  皋兰县忠和镇执法中队队长杨淑鹏不作为、慢作为的问题。2013年以来,忠和镇忠和村和崖川村村民在109国道两旁乱搭乱建砖混结构住房和彩钢房,特别是2014年春节前后呈现蔓延趋势。忠和镇执法中队不积极作为,宣传不到位、执法不严格,致使乱搭乱建问题未得到有效制止,造成不良影响。杨淑鹏作为忠和镇执法中队队长,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经皋兰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杨淑鹏免职处理。

  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红古管理部主任刘长生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2013年11月14日,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红古管理部主任刘长生在没有履行正常财务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从委贷回收户划拨100万元资金到委贷发放户,并于当天下午发放贷款,严重违反财经纪律。市直机关工委给予刘长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榆中县市场建设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明磊胡支乱花的问题。2009年至2013年,榆中县市场建设发展服务中心违反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将171.7万元国有资金直接使用,其中24万元用于滥发津补贴、奖金福利补助;38万余元用于本单位2009年1月至2012年11月期间开支餐饮烟酒费用;5.19万元用于2012年12月至2013年底开支餐饮费、购买烟酒等。明磊作为市场建设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应负领导责任,榆中县委给予明磊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

  兰州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设立“小金库”、支付招待费的问题。2005年9月10日至2011年12月10日,兰州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将收取的房租8.25万元设立为“小金库”,用于发放福利和支出招待费,其中发放福利3.54万元,支出招待费12329元。原站长王有录于2014年1月3日报销6笔招待费共8182元。市林业局给予王有录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记大过处分。

  榆中县城关镇文成路、兴隆路、一悟路等社区滥发补贴的问题。2014年春节期间,榆中县城关镇文成路、兴隆路、一悟路3个社区发放出勤、加班、入户调查等补助资金77741.5元。其中,城关镇文成路社区发放2013年度加班补助31284元,兴隆路社区发放干部职工出勤补贴、加班费22857.50元,一悟路社区发放入户调查补助23600元。其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央和省市相关规定,榆中县纪委责令3个社区党总支书记做出书面检查,给予3个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诫勉谈话,并对违规发放的补助资金全部予以没收。

  西固区先锋路街道庄浪东路社区干部王文渊长期不上班的问题。西固区先锋路街道庄浪东路社区干部王文渊自2013年11月以来,在未办理任何请假手续的情况下,擅自脱离岗位至今未在社区上班,街道、社区多次要求其到岗上班,但其仍我行我素,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西固区给予王文渊辞退处理。

  兰州市水运管理局徐鸣春工作时间观看无关视频的问题。2014年8月6日上午10时,在效能督查中发现兰州市水运管理局副局长徐鸣春在工作时间观看无关视频,带头违反工作纪律。市交通局责令徐鸣春做出书面检查,给予其诫勉谈话,并扣除当月绩效工资100元。

  永登县就业局干部郝映耀酗酒上班、与群众争吵的问题。2014年6月18日,永登县就业局干部郝映耀午餐期间饮酒。下午3时15分许,服务对象王某到永登县就业局办理城镇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相关手续,郝映耀酒后言辞不当、态度生硬,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郝映耀作为一名公职人员,特别是身处服务窗口岗位,酒后上班且态度蛮横无理,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永登县给予郝映耀党内警告处分。

  兰州市森林公安局兰山公园派出所副所长曾世界打架斗殴的问题。2014年6月18日9时30分许,兰州市森林公安局兰山公园派出所副所长曾世界和本所民警崔世俊因工作琐事发生肢体冲突,造成崔世俊右眼充血,鼻子出血,经诊断为头面部软组织挫伤、轻度脑震荡。兰州市林业局给予曾世界行政记过处分,并责令其在市森林公安局全体民警大会上做出深刻检查。(记者 侯若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