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政府就兰州市轨道交通建设安全问题约谈兰州市政府

09.10.2014  18:36
甘肃省政府就兰州市轨道交通建设安全问题约谈兰州市政府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省委书记王三运、省长刘伟平关于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要求,切实强化兰州轨道交通建设安全管理工作。10月9日,黄强副省长代表省政府,对兰州市政府和兰州轨道交通建设、施工等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省安监局局长贠建民、副局长周仲平、省建设厅副厅长马育功、兰州市副市长严志坚及兰州市安监局、建设局、轨道公司、燃气公司主要负责人等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省安监局局长贠建民对兰州市轨道交通及上跨下穿建设项目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听取了兰州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兰州市轨道交通建设参建单位的汇报,深入查找了轨道交通建设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研究提出了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有效防范类似事故的整改措施。

    黄强副省长强调,通过这次约谈,希望兰州市政府、有关部门、轨道交通参建相关单位把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和压力转化为实际行动和有效管用的措施,全力以赴抓好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从以下几方面抓好落实: 一是 提高思想认识,严守安全红线。正确处理安全与进度、安全与质量、安全与效益的关系,不断强化安全工作力度,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是 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各方责任。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落实安全责任和安全技术措施,确保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安全。 三是 强化执法检查,及时整改隐患。要突出检查重点、强化隐患治理,严格开展安全检查。要严肃认真地开展安全监督检查,做到“三铁”(铁心、铁腕和铁面孔),严格落实“零容忍,严执法”,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和责任人,从严按照上限进行经济处罚和停产整顿,确保监管责任得到落实。 四是 部门齐抓共管,建立长效机制。兰州市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细化职责,健全奖惩措施,针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强部门间协调和配合,提高依法行政和整合作战能力。 五是 严肃事故查处,严格责任追究。兰州市政府、有关部门要严格事故责任追究,严肃处理负有事故责任的单位和人员,用事故教训警醒各类企业和人员。 六是 加强应急管理,提高处置能力。兰州市各有关部门、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和各施工单位根据各施工环节的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保证应急预案在关键时刻能切实有效地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