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轨道交通安全检查通报:发现134项问题和隐患9家单位被责令整改
原标题:我省两厅局发布《关于兰州市轨道交通及相关工程项目施工安全专项检查情况通报》
发现134项问题和隐患9家单位被责令整改
关注兰州市轨道交通及相关工程施工安全·问题
中国甘肃网7月1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记者 张云 马莉)6月30日,省建设厅、省安监局联合发布《关于兰州市轨道交通及相关工程项目施工安全专项检查情况通报》,兰州市轨道交通工程1号线3工区、6工区、8工区、10工区、11工区、13工区以及天水路—读者大道十字立交改造等相关工程工地接受检查,共发现问题和隐患134项,9家受检单位现场接受了整改通知书。
5月20日至22日,省建设厅、省安监局组织燃气、土建、机电、通信、给排水、电力、监理等相关专业专家组成两个联合检查组,采取查阅资料、深入施工现场等方式,对兰州市轨道交通工程1号线及相关工程进行了检查。此次检查共涉及轨道交通1号线相关工程以及兰州市部门重点道路改造工程,包括兰州市轨道交通工程1号线3工区(安宁试验段)、6工区(西站)、8工区(七里河、小西湖)、10工区(西关十字)、11工区(东方红广场)、13工区(五里铺)、天水路-读者大道十字立交改造工程、白银路上跨安定门十字道路改造工程及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通过检查,共发现问题和隐患134项,检查组现场对中铁二十一局、中铁十七局、中铁十一局、中铁十三局、中铁二十局、中铁港航局、中交隧道局、兰州市国资投资(控股)建设有限公司、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9家受检单位下达了《现场检查记录》和《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其中明确了具体整改时限要求,相关单位将在近期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对未认真整改、隐患未消除的项目要责令停工整改,并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检查中发现的134项工程问题和隐患清单
3工区(试验段):没有落实项目经理带班制度
【总承包单位】:中铁二十一局
【问题和隐患】:
1.建设单位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未设置安全质量管理机构
2.项目经理带班制度落实不到位
3.部分危险性较大的节点施工未进行安全条件验收记录
4.部分安全检查记录查出问题无整改措施、复查验收资料,未形成闭环
5.无“3·2”事故档案;现场盾构机接收口中板模板支撑体系为碗口架体,支撑架四周未按照施工方案及规范的要求从底到顶连续设置竖向剪刀撑,中间纵向未按4.5米设置通长剪刀撑,架体顶部和底部未设置水平剪刀撑,架体高于5米时,中部未增设水平剪刀撑
6.分配电箱存在一闸双路
7.现场照明灯具高度不够
8.汽车起重机副钩钢丝绳固定端断丝严重(黑AF2407)
9.龙门吊北侧止挡装置固定螺栓缺失,东侧少一道止挡装置
10.迎门滩、世纪大道车站附属工程尚未与通信运营商签订通信施工安全协议
11.未制定通信管线迁移保护方案
6工区(西站):项目经理没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总承包单位】:中铁十七局、中铁十一局
【问题和隐患】
1.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存在印章、签字与责任主体不符情况
2.中铁十一局项目经理(姚胜兰)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中铁十一局无每日安全巡检记录
4.西站天桥拆除方案未按专家意见全部修改
5.中铁十七局现场泥浆池上口未做钢板网防护
6.中铁十七局《钻孔浇注桩施工方案》未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安全生产目标(确保无重大工伤事故)不准确;引用规范版本号错误
7.发电机供油与油桶直接连接,油桶暴露
8.现场配电不合理
9.部分已拆除电线的电杆上仍有光缆,应尽快明确权属单位,进行迁移,以便拆除电杆
10.尚未签订保护通信、供水、电力线路安全协议
11.施工区域(西北物资市场南面)通信线路跨接木杆发生断裂,省木材公司楼下、土门墩十字地段部分通信架空线缆垂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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