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37个植树节到来之际兰州市绿化委员会向全体市民发出倡议

12.03.2015  14:52

广大市民朋友们:

        春回大地,万物复苏。

        植树造林,绿化家园,是造福千秋万代的大事,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是加强生态建设、维护生态安全的重要举措,是建设生态文明的具体实践,也是提高我市生态建设整体水平和城市综合竞争力的有效手段。近年来,我们大力建设生态文明,深入推进植树造林工作,全市绿化覆盖率逐年增长,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但是,由于受地理自然条件制约,全市城乡造林绿化和生态文明建设任务还十分艰巨。为此,在第37个植树节到来之际,我们向全体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坚持全民动手,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栽植和爱护一棵树苗,一片绿地,奉献一片爱心做起,在全社会形成自觉爱绿、护绿、植绿、兴绿的良好社会文明新风尚。

        二、自觉履行法定植树义务。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甘肃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和《兰州市全民义务植树办法》,自觉履行植树义务。全市适龄公民(男性18周岁至60周岁、女性18周岁至55周岁,除丧失劳动能力者外),都要身体力行,每年应当完成5棵义务植树任务。适龄公民也可以通过参加植树种草、绿化管护、认养树木绿地、承包荒山荒滩搞绿化等多种形式履行植树绿化义务。政府教育主管部门要在青少年中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活动,号召全市所有中小学校、大专院校主动行动起来,结合校园生态文化建设,积极参与到植树造林行动中来,培养青少年的生态环保观念,保护环境意识,促进青少年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三、全面推进城乡绿化美化。城乡居民要不断提高绿化意识,自觉履行义务植树法定责任,结合当地实际,因地制宜地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城市居民要在本单位或辖区街道社区的组织安排下,积极参与厂区、校园、机关庭院、住宅小区的植绿护绿活动;农村居民要结合新农村建设、重点林业工程实施大力开展“四旁”植树活动。

        四、积极参与植树护绿活动。全市人民要积极参与“构筑生态屏障、建设美丽兰州”的主题活动。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倡议我为兰州植一棵树,种一片草,献一份爱;倡导捐资造林,树木绿地认建认养;积极参与植结婚、毕业、生日等纪念树或纪念林活动;县区、乡镇(街道)和生态、两山等部门要积极为辖区内的单位和广大市民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开辟新场所、建立新基地,创造便利条件。

        一年之计在于春。让我们携起手来,以高昂的热情,积极的姿态,共同投入到“构筑生态屏障、建设美丽兰州”的主题活动中来,为早日实现“天蓝、水清、地绿、家美”的新兰州而努力奋斗!

        兰州市绿化委员会

        二O一五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