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组织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

11.11.2016  22:03
          兰州市组织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
      为积极应对岁末年初生产安全事故诱发因素明显增多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加大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执法力度,确保岁末年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国务院、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11月9日,市安委会办公室制定印发了《关于印发全市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兰安办发〔2016〕77号),决定从即日起至2017年2月28日,紧密结合全市正在开展的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试点和城市建设运行“五大攻坚”等重点工作,结合冬季安全生产特点,在全市矿山、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油气管道、冶金煤气、粉尘作业、“三合一”、“多合一”及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大检查工作在市安委会统一领导下,由各县区、兰州新区、高新区安委会,市级各行业监管部门分别组织实施,市安委会办公室统筹协调。市安委会办公室将成立督查组,结合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逐项对各县区、各部门大检查部署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重点检查各级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试点和城市建设运行“五大攻坚”行动进展情况,各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和重大危险源排查监控、强化关键设施装置安全运行维护和落实冬季安全防范措施情况,重点企业、重点场所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账、闭环整治情况,对问题隐患特别严重,整改无望或整改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将采取果断措施,坚决予以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