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纪委正人先正己严防“灯下黑”
2016年,兰州市纪委强化纪检干部监督管理,分2次对七里河区、榆中县、永登县7名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履责不力和不守工作纪律的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曝光,给予党纪处分3人,组织处理5人,诫勉谈话3人,提醒约谈3人,形成了有力震慑。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兰州市纪委对全市1000余名纪检干部基本情况进行了摸底,建立了重点干部数据库;在市纪委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查出风险点1000多个,并制作《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风险点警示牌,提升自律和风险意识。先后出台了《纪检干部信访举报处理办法》《纪检干部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外部监督机制的实施办法》等制度,明确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对纪检干部监管的主体责任。兰州市纪委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的作用,完善自我监督机制,健全内控措施,严肃查处跑风漏气、以案谋私行为,坚决防止“灯下黑”。在兰州纪检监察网设立信访举报受理平台,畅通举报渠道,及时受理社会各界对纪检监察干部有关问题的投诉,对涉及纪检干部的信访举报由市纪委干部监督室受理并100%核查。在强化内部监督的同时,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干部、媒体记者、企业代表以及群众中聘请32人作为特邀监督员,颁发证书并发放监督联系卡,及时搜集掌握相关问题线索。
2016年7月,兰州市纪委开展内部巡察,组织力量对县区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开展“十查十看”。查作风,看是否存在工作不实问题;查程序,看是否存在违规审查问题;查质量,看是否存在执纪宽松软问题;查线索,看是否存在有件不核问题;查案卷,看是否存在归档不规范问题;查时限,看是否存在拖延超期问题;查台账,看是否存在私存举报信件问题;查财务,看是否存在违反财经纪律问题;查结果,看是否存在纪律处分执行不到位问题;查自身,看是否存在执纪违纪问题。通过“十查十看”,查出各类问题70多条,兰州市纪委主要领导对69名派驻机构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并责令限期整改;对问题线索集中的20家单位开展“回头看”督促整改落实,挂牌销号。同时,结合市委巡察工作,强化对基层纪检监察机构的督查,对发现问题较多但长期“零查处、零办案”的24个乡镇进行了重点回访。
兰州市纪委不断强化纪检监察干部能力教育,“以案代训”46人次,参加中央纪委培训430人次,提升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问责能力。(通讯员丁焕全)